根据2020年中央1号文件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3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我局负责组织起草了《贺州市设施农业用地实施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为确保拟定的政策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现将《贺州市设施农业用地实施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在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进行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7月20日前反馈至贺州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科,联系电话:5289552,传真:5283059,电子邮箱:hzsgbk@163.com。
附件:1.贺州市设施农业用地实施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2.设施农业用地用地申请报告(样式)
3.设施农业用地设施建设方案
4.设施农业用地用地协议(样式)
5.设施农业用地复垦承诺书(样式)
6.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核实结果通知书(样式)
7.×××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关于同意×××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函(样式)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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