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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关于贺达纸业837亩厂房拆除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2024-06-18 11:24     来源:贺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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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贺达纸业837亩厂房拆除工程工作,对该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贺达纸业837亩厂房拆除工程

(二)项目编号:HZSC2024服字1号

(三)项目地点:贺州市八步区八莲路南面

(四)采购范围:厂房拆除工程(拆除所有建构筑物,建构筑物垃圾清运干净,场地清洁平整)

(五)项目费用:本项目采取以拆除废料折抵拆除工程款的方式进行,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六)完成时间:2024年6月28日前完工。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二)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报名及竞标事项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

获取地点:贺州市自然资源局(贺州大道403号、401室)

获取招标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现场报名:投标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授权书(需要委托时);“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

投标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竞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交缴交50万元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采购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方保证金则自工程项目完工且经采购人确认通过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缴纳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市建设路支行,账户名称:贺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账号:2104380019249012054。

四、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五、竞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一)竞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下午6时。

(二)开标时间:2024年6月21日上午9时。

(三)开标地点:贺州市自然资源局7楼第1会议室。

(四)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报名。

六、响应文件构成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内容不齐全的,评定其竞标无效):

(1)竞标函(原件);

(2)报价表(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时提供);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新版营业执照);

(6)企业的其他资质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日期);

(8)投标人应承诺至少投入3名具有房屋拆除施工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为本项目进行施工,进行服务时需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9)2019年以来承接过相关业绩;

(10)投标保证金银行凭证;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七、评标小组构成及定标方式

(一)评标小组: 评标小组由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财务科、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各1名代表组成。

(二)定标方式:见附后的定标办法。

八、评标结果

(一)评标结果将在开标后1个工作日内在贺州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日内,应派代表与采购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完成合同订立。

十、其他

本次招标解释权属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十一、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贺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

联系人:孔工

联系电话:0774-5685952

(二)主管单位名称: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774-5696960

贺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24年6月18日



文件下载:

评标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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