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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规划管理 助力住宅高品质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政策解读

2024-08-12 12:04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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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3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文件提出“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推动商品房市场将由“鼓励刚需”进入“鼓励高品质住房”时代;2024年5月17日国务院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会议提出要妥善处置盘活存量土地,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因此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丰富住宅产品市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生活的向往,我局起草制定了《关于优化规划管理 助力住宅高品质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下称《若干措施》)。通过《若干措施》的实施,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提升贺州市住宅规划建设品质发挥积极作用。

二、起草依据

(一)《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

(二)《贺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年修订)》;

(三)《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

(四)《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五)《城市森林花园住宅设计标准》(TCECS 855—2021);

(六)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范和行业标准等; 

(七)国家、自治区的有关条例、政策等。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分为四部分。

一是优化规划管控要求。主要是对《贺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年修订)》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优化。如:调整地下室规划管控措施;增加公共设备用房、配套设施用房等不计容情形;放宽复式户型挑空空间管控,明确住宅户型空间配置比例;支持住宅建筑设置层高不小于两个自然层、投影面积小于所在自然层面积30%、可供多户业主共享的公共休闲绿化平台。

二是

结合我市目前的城市建设发展情况以及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试行空中花园住宅。即可利用挑高、错层、外挑式的大阳台集中打造户属空中花园,并对我市试行空中花园住宅提出了规范标准。

三是明确优化工程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空中花园住宅规定的适用范围。

四是实施时间及可参照执行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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