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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验收工作规则(试行)政策解读

2022-10-27 18:15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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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确保增减挂钩项目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效,规范项目验收环节的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厅增减挂钩项目验收的有关要求及我局在《贺州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验收工作规则(试行)》(贺国土资规〔2018〕7号)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如下:

一、明确参与验收的人员及专家及专业。由于大量的项目已完成验收,后续少量的项目验收与业务主管科室组织开展验收,以加快项目的验收工作。

二、项目验收审查环节审查人员进行修订。由于原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对验收资料进行形式审查改为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对验收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和一致性进行审查,对符合验收条件的,组织市级竣工验收;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退回申请单位进行整改完善后重新申请验收。

三、验收审查变更为100%实地验收。拆旧地块由抽查修订为必须全部实地核实,项目区复垦工程要100%实地验收,确保图、数、实地相一致。

四、对验收的拆旧地块地类进行修订。由验收的拆旧地块必须复垦为耕地修订为农用地。

五、增加管护协议签订情况的审查。

六、删除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情况和安置补偿落实情况的审查。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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