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贺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及标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了贺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请各科室严格按程序推进相关工作。
附件:1.贺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4日
(公开前需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附件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组织承办部门 |
备注 |
1 |
编制《贺州市综合交通体系专项规划(2021-2035)》 |
专项规划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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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编制贺州市中心城区蓝线专项规划(2021-2035年) |
专项规划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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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编制《贺州市城市绿线专项规划(2021—2035年)》 |
专项规划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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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贺州市本级城镇土地中的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工矿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地类类型价格进行调整更新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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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贺州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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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贺州市本级集体农用地进行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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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贺州市本级国有农用地进行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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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对贺州市市本级标定地价体系进行更新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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