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区人民政府、平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42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工业项目落地,我局对工业项目规划报建审批程序进行了优化,现函告如下:
一、认真落实“拿地即开工”改革要求。请各园区管委按照《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贺州市社会投资一般工业类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贺自然资〔2022〕111号)要求,落实好各项改革举措,以更快的速度做好用地和报建手续,推进项目落地开工。
二、大力推行“带产业项目”和“带设计方案”出让模式。
八步区人民政府、平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在原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基础上,可结合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和各园区的实际情况、工业项目特点,选择以“带产业项目”和“带设计方案”出让模式供应工业用地。如有用地需求的,可直接联系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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