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雅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位于贺州市八步区将军山东面地块调整用途与容积率需要补交地价款237.7311万元。2019年2月28日我局向你公司送达了《贺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缴纳畔山雅园二期项目土地出让价款的通知》,要求你公司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补交该笔地价款。2019年5月30日,你公司缴交了土地出让价款80万元;2019年7月1日,缴交了土地出让价款38.8656万元;2020年5月20日,缴交了73万元;2020年5月26日,缴交了土地出让价款45.8655万元整,合计237.7311万元,交清了该笔土地出让价款。
但因你公司逾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财综〔2006〕68号)第三十四条“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不按出让合同、划拨用地批准文件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的,应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规定,你公司需缴纳违约金。经核算,你公司需缴纳违约金62.9811万元(产生违约金从2019年3月16日起至2020年5月26日止,每日按剩余未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1‰计算)。
因多方查找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催缴违约金告知书,责令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逾期缴交的土地违约金62.9811万元通过登录广西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电子税务网址:http://guangxi.chinatax.gov.cn/)或到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缴纳。如逾期仍不履行,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公司对本公告有异议,可在接收到本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特此公告。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3日
(联系电话: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科,0774-568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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