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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党的二十大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安全防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8-04 15:08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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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市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单位:

现将《党的二十大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安全防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党的二十大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安全防范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按照《贺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党的二十大全市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贺安委〔2022〕15号)要求,结合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事故灾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领导小组

成立党的二十大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何东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孝清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县(区)局分管副局长及市局矿保科、矿权科、生态修复科、执法监察支队等有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指导党的二十大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安全防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矿保科,李修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具体部署安排党的二十大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安全防范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进一步强化十五条硬措施的宣传贯彻力度,逐条深入学习吃准摸透。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贺州市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周排查、周研判、周整改”活动工作方案》要求,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倒逼安全生产领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力争从源头上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照《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突出易引发重大事故的环节,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改,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抓好监管执法,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形式深入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区)局要定期曝光大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每月至少通报1次典型执法案例。要抓好综合督导检查,由市局对县(区)局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各县(区)局要结合实际加大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力度,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驻点督导,严防盲区漏洞,确保安全稳定。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各县(区)局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总体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着力深化专项治理,着力推进治本攻坚,着力强化打非治违,着力健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市局要加强组织领导、督导检查、监管执法和总结评估,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四)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各县(区)局要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认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排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排除;不能马上整改的,要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尽快完成整改。要采取强硬措施,杜绝擅自闯入封闭或废弃矿窿矿井行为,加强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强化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活动责任,摸清废弃矿窿底数、建立台账和巡查监控责任网格,加强对废弃矿窿矿井的巡查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盗采行为。同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联合应急、公安、生态环境、电力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中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加强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各县(区)局要针对汛期特点,认真抓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巡查、核查等工作,密切监测地质灾害及次生、衍生隐患点,扎实做好排危除险和人员撤离等防范工作。进一步健全部门间预报预警、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通报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地质灾害和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六)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和两级值班带班制度,尤其是强降雨期间,严格落实“四包责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报告制度,不得逾期不报、漏报或瞒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局、市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党的二十大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精心、精细、精致”的工作作风,统筹推进本行业安全防范工作,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局要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预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倒排工期、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强化协同配合。各县(区)局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加强沟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步调一致、同频共振。

(四)加强督促检查。市局将党的二十大安全防范工作情况列入各县(区)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内容,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责任措施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有效防控重大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五)按时报送工作情况。各县(区)局要于2022年11月6日前,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报市局矿保科。联系人:冯荐乔、江山,联系电话:5685906,邮箱:hzskb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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