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强综合监测监管工作实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加强综合监测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加快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推动我市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局决定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强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工作。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快速反应机制落地见效,做到自治区下发图斑第一时间有人接、有人查、有人审、有人销号,市局决定成立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卢成军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何 东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赖庆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欧阳健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孝清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 宾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伍宏联 局三级调研员、执法监察科科长
李木龙 办公室主任
姚富兴 政策法规科科长
朱光斌 财务与资金运用科科长
郑富信 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
陶 静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权益科科长
秦有清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科长
冯炎翠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科长
黎以学 国土空间规划科负责人
黄鸿健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负责人
郭祖清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负责人
徐彬栩 耕地保护监督科科长
陆 涛 矿业权管理与地质勘查科副科长
李修专 矿业资源保护监督科负责人
郑广发 地理信息测绘管理科负责人
郑宗林 市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规划院院长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负责具体任务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市相关部门与各县(区)自然资源局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张孝清副局长、高宾总工程师兼任。
二、任务分工
(一)各级分工
市局主要负责本市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督促各县(区)按时完成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数据成果上报;负责协调各县(区)协助自治区作业队伍开展外业调查核实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区)开展核实处置工作;负责将各类专题数据按时汇交厅相关处室。
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的图斑处置工作,主要包括:负责建设用地批后实施监测任务核实处置、露天矿山开发利用监测任务核实处置、违法用地案件线索监测任务核实处置、耕地“非农化”监测任务核实处置等及跟踪推进整改销号;负责将处置的结果上报自治区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服务平台;负责将每一批次任务的处置结果形成工作总结报市自然资源局。
(二)市局各部门分工
1.监测实施组
组 长:高 宾
副组长:陶 静
成 员:李晓晗、邓恩威、江懋才
职 责:负责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负责牵头实施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工作;负责组织监测监管情况汇总分析。
联络员:李晓晗;联系方式:13707840006。
2.违法问题处置组
组 长:张孝清
副组长:伍宏联
成 员:曾庆崇、庞建华、龙东翔、欧植武
职 责:负责提出违法用地用矿监测相关需求,负责指导县(区)开展核实、整改、处置工作,负责统计违法用地用矿监测监管情况并形成分析报告。
联络员:欧植武;联系方式:15077470660。
3.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处置组
组 长:高 宾
副组长:冯炎翠
成 员:廖振辉、黎小霞、黄梅梅
职 责:负责提出建设用地批后实施监测相关需求;负责指导县(区)开展核实、整改、处置工作,负责统计建设用地批后实施监测监管情况并形成分析报告。
联络员:廖振辉;联系方式:18278475757。
4.露天矿山开发利用处置组
组 长:何 东
副组长:李修专
成 员:陈 坚、江 山、冯荐乔、陈贻驹、陈代佳、邓恩威
职 责:负责提出露天矿山开发利用监测相关需求;负责指导县(区)开展核实、整改、处置工作,负责统计露天矿山开发利用监测监管情况并形成分析报告。
联络员:陈贻驹;联系方式:13100441986。
5.耕地保护监督和临时用地批后实施处置组
组 长:赖庆文
副组长:徐彬栩
成 员:黎以学、梁树达、黄义欢、钟明珍、龙东翔
李英美、朱丽娟
职 责:负责提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临时用地批后实施监测相关需求标准;负责指导县(区)开展核实、整改、处置工作,负责统计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临时用地批后实施监测监管情况并形成分析报告。
联络员:王训智;联系方式:13635100367。
6.重大项目用地监测监管组
组 长:高 宾
副组长:黄鸿健
成 员:何洁玉、陈建明、王训智、李东波
职 责:负责提出重大项目用地实施监测相关需求,负责指导县(区)开展核实、整改、处置工作,负责统计重大项目用地监测监管情况并形成分析报告。
联络员:何洁玉;联系方式:13457440003。
7.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处置组
组 长:高 宾
副组长:黄鸿健
成 员:罗义朗、李英美
职 责:负责提出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监测相关需求;负责指导县(区)开展核实、整改、处置工作,负责统计建设项目增减挂钩监测监管情况并形成分析报告。
联络员:罗义朗;联系方式:18878471227。
8.综合联络组
组 长:张孝清
副组长:李木龙
成 员:钟晓婷、邱洪婷
职 责:负责重大监测监管成果上报的协调、联络,共同推动综合监测监管工作;负责组织综合监测监管工作的宣传,及时、准确向市党委、政府和自然资源厅报送重大信息。
联络员:邱洪婷;联系方式:13077681393。
9.经费保障组
组 长:何 东
副组长:朱光斌
成 员:钟勇刚、杨柳萌、盛 茂
职 责:负责统筹协调市本级工作经费落实,指导本级开展项目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负责市本级项目经费的监督监测和财务审计。
联络员:林静;联系方式:13807847057。
三、目标任务
自治区下发图斑反馈率要达到90%,快速反应机制要取得更大的成效。
四、快速反应工作流程
(一)图斑分类
各县(区)局在收到自治区下达的任务后,组织技术部门对问题图斑进行内业处理后,分发到相关业务股室、单位。2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调查核实
各县(区)局业务股室、单位在收到问题图斑后,要按照处置要求逐一开展处理工作。6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审核提交
市局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对县(区)局反馈的图斑进行审核并提交。2个工作日内完成。
以上工作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图斑涉及违法用地用矿、设施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批后监管、露天矿山开发利用等问题的,请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问题图斑处置标准和要求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2〕165号)的办结时限完成处置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县(区)自然资源局要高度重视,参照市局组织模式,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工作。各县(区)自然资源局要将本部门的方案于6月20日报市局备案。
(二)加强技术支撑
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涵盖测绘、地理信息、计算机科学和法律法规等学科,专业性强,各县(区)自然资源局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落实资金,聘请专业作业队伍协助开展相关工作。落实资金和聘请专业作业队伍情况要于6月30日上报市局。
(三)严格质量把关
各相关科室要严格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有关要求开展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工作,加强对任务图斑处置、整改质量把关。各县(区)自然资源局要对任务图斑处置、整改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坚决制止人为干涉、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等行为,确保综合监测监管工作的规范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市局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任务图斑处置、整改的情况进行抽查,对检查结果与上报情况不一致的,或存在人为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将进行全市通报。
(四)强化结果运用
市局、各县(区)局要统一图斑下发核实和处置上报的渠道,做好各类图斑的比对分析和数据对接,实现“一图一核、共享多用”,强化联合监管。要用好用活快速反应机制,整合各级各部门力量,做好监测监管工作。
(五)落实工作经费
建立健全综合监测监管快速反应机制是全面提升我市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保护耕地、落实田长制的重要抓手。市局、县(区)局要根据工作内容及任务分工,测算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足额到位,保障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工作顺利进行。
(六)加强监督检查
市局各小组牵头业务科室要通过自然资源监测监管服务平台,做好统计汇总分析工作,实时掌握监测监管情况,并于每月汇总形成月报、季报、年报。各联络员定期向组长汇报工作情况,对超时严重的任务要及时上报,第一时间敦促各县(区)局加快完成,避免我市被区厅通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月要将问题图斑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对系统完成率排名靠后的两个县(区)局进行第一次通报,第二次进行约谈,第三次以上通报当地党委、政府。市局、县(区)局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目标考核中,责任到人,考核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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