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4号
联系电话:0774-5696960
电子邮箱:hzgt5281438@163.com
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主要领导:卢成军,男,瑶族,1967年12月生,籍贯广西富川,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广西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兼)。主持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 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属市立法权限范围内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市各 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 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 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 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 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市全民所 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 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考核标准。拟订全市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 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 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国家 提出的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贺州市自然资源开发利 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 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 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实施自然资 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
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 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 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定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定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起草我市城乡规划技术规范性文件、规程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城镇体系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控 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改和审查报批。负责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黄线、城市蓝线的划定工作。负责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管理。
(九)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和城市项目建设的规划 管理工作。
(十)负责和指导空间规划区内村镇规划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牵头组织 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 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 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实施重大工程项目。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 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三)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 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 织实施贺州市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 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负责古生物化石、钟乳石的监督管理。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 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 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检测和预报预警等 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 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发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五)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 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 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六)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行业发展。负责统筹全市 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负责土地、矿产、测绘、地质勘查、城乡规划的行业管理。
(十七)根据授权,对县(区)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 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进行督查。查处自然资源规划开发利用和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依法查处重大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 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县(区)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 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 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5696960
负责人:李木龙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处理、 公文审核、机要、档案管理和局会议和重要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起草局重要文稿。承担党委、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督查工作。负责统筹局信息化建 设、政务公开和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全局定点扶贫、对外合作工作。承担机关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后勤服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0774-5685122
负责人:姚富兴
承担属市立法权限内的自然资源有关 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全局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民事诉讼、公益诉讼等有关工作。组织自然资源听证工作,开展本部门权责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调整及更新工作。
(三)行政审批办公室。
联系电话:5685368
负责人:郑富信
负责自然资源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的承接工作。依法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批复等审批结果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综 合统计。参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信访、复查复核。负责指导 县(区)做好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工作。
(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权益科。
联系电话:5685656
负责人:陶静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市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开展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市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 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拟订并落实全 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 价值评估处置和资产核算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拟订并落实相关考核标准。
(五)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
联系电话:5685650
负责人:秦有清
拟订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 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 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 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 础平台建设与应用,负责不动产信息公开对外查询,建立不动 产信息公开查询系统。
(六)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联系电话:5685506
负责人:冯炎翠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 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指导各县建立完善自然资源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 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 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和组织实施自然 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和政策,负责编制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年度供应计划,拟订并落实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 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负责统筹存量土地盘活和土地供后监管工作,组织清查和处置闲置土地,指导开展 市本级国有土地收储工作,承担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 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形势分析。
(七)国土空间规划科。
联系电话:5685866
负责人:黎以学
拟订和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上报国家、自治区和市审批 的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贺州市重大专项规划。推动“多规合一”、“一张图”管理。负责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修 改和审查报批。指导开发区、园区、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统筹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联系电话:5685456
负责人:黄鸿健
拟订和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定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开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考核。拟订和落实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负责审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用地选址方案,确定建设项目用地位置、规模和界限。负责组织开展重大项目选址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审查工作,对自治区级重大项目选址出具初审意见,指导跨县(区)项目开展选址论证工作。指导和监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拟订和 落实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开展用途管制监测评估。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用途管制政策。
(九)城市建设科。
联系电话:5685438
负责人:谢明启
负责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 负责审查建设项目的总平面图,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项目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修改和 审查报批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及建 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黄线、城市蓝线的划定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查重点地段建设项目的统筹策划。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供建设用地或者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应图则。负责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局部调整的论证、评估和报批工作。负责城市风貌和城市规划前沿性研究工作。办理土地收储、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分割转让的用地规划手续。组织编制、监督实施规划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管理。
(十)专项规划科。
联系电话:5685832
负责人:李木龙(兼)
负责规划区内交通、市政工程、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绿地系统、生态系统的规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中心城区道路系统、综合交通、公共交通、轨道交通、停车系统、慢行系统等各项交通专项规划,参与区域、跨界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协调工作,研究城市交通发展战略、重要节点交通组织及快速环路布局,编制城市道路交通建设年度计划。承担市政公用工程、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工程、通信工程、绿地系统、生态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城区水系、燃气、电力等专项规划。审定市政公用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或修建性详细规划。
(十一)村镇规划科。
联系电话:5685848
负责人:谢庆仕
组织编制市级镇(乡)的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指导全市各县(区) 镇村体系规划、镇(乡)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 和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拟定全市村镇年度规划工作任务和统计报表;组织村镇规划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县(区)村镇规划管理工作。
(十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联系电话:5685519
负责人:郭祖清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配合做好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 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检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地质灾害预防与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配合做好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三)耕地保护监督科。
联系电话:5685922
负责人:徐彬栩
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依法承担上报国务院、自治区、市批准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以及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十四)矿业权管理与地质勘查科。
联系电话:5685900
负责人:陆涛
拟订矿业权管理政策 并组织实施,管理矿业权市场。组织拟定贺州市年度矿业权出让计划、建议,拟定贺州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负责矿业权出让前期勘查、开发利用方案等工作。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市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组织实施市级地质勘查项目。配合做好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的矿业权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联系电话:5685909
负责人:李修专
拟订和落实全市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并指导矿业权按方案 合理勘查与开发利用,开展矿产督察及监管“三率”达标工作, 指导开展矿业权信息公示及创建绿色矿山。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矿 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 全监测预警工作。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和钟乳石。
(十六)地理信息测绘管理科。
联系电话:5685608
负责人:郑广发
拟订市本级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市本级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拟定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和测绘产品质量。管理测绘资 质资格与信用。监督管理外国组织、个人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拟定地理信息安全管理 制度。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十七)执法监察科。
联系电话:5685899
负责人:陈序裕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全市自然资源、测绘违法案件查处 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查处重大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测绘违法案件。依法查处重大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 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协调全市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各类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专项工作。指导 县(区)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协调全市重大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汇总分析全市自然资源督察工作重要信息和违法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县(区)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十八)财务与资金运用科。
联系电话:5685508
负责人:朱光斌
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非 税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审 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社保缴 存、国有资产及重大专项投资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国库集 中支付和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 和监测工作,拟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参与提出重 大备选项目。参与有关政府采购管理、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拟定 及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事项管理工作。
(十九)人事教育科。
联系电话:5685232
负责人:杨自然
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 劳动工资、人事管理、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等事项。按照干 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局党组管理的干部进行考核、任免及管理工作。负责编制职工培训规划、计划,组织职工培训。负责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和全局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干部职工管理规章制度。统筹全局工会、妇委会、团总支工作。
(二十)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5685123
负责人:李少燕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机关纪 委工作。负责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相关具体工作。负责对县(区)自然资源局开展巡察工作。受局党组委托,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下属机构
(一)贺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
联系电话:5685935
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责人:黄靖君
机构职能:
1、负责拟定年度土地收储计划和土地储备专项债需求计划。
2、负责实施收购(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负责筹措和调拨土地收储资金,拨付新征集体土地补偿资金;负责收储土地成本结算和成本返还。
4、负责储备土地入库管理,储备土地出让前的前期开发、 临时利用和管护工作以及提供储备土地依法供应使用的服务工作。
5、负责核拨被征地农民安置用地基础设施等相关经费。
6、指导城区人民政府开展新征集体土地征收工作。
7、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贺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区
联系电话:5696965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6:3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责人:黄位光
机构职能:
1、负责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房屋等建筑 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森林、林木所有权登记,地役权登记,抵押权登记和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登记工作。
2、负责制定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业务具体工作规范和流程。
3、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工作,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服务。
4、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日常运 行与维护工作。
5、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 份等具体工作。
6、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贺州市征地办公室
办公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
联系电话:5685933
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责人:李华
机构职能:
1、负责为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建设征收土地制定相关政策 提供征地政策支持及技术服务。
2、负责统筹市本级征地拆迁工作,协调、指导城区政府开展征地拆迁的登记、测绘、补偿款项发放和被征地农民安置等具体事务工作。
3、负责核实计划征地拆迁补偿相关费用和核算土地供应成本费用。
4、负责跟踪服务征地拆迁工作进度并提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建议。
5、负责调查核实并解决征地拆迁方面的信访问题。
6、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贺州市国土整治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
联系电话:5685538
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责人:梁树达
机构职能:
1、负责全市农用地整治(除农田整治外的耕地提质改造等)、建设用地整治(含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城镇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治、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等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以及国家或自治区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宜农未利用地开发等具体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2、参与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及土地整治等相关专项规划;开展相关政策、技术研究,参与拟定全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宜农未利用地开发等项目实施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技术规程。
3、负责市本级财政投资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补充耕地等项目的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全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宜农未 利用地开发补充耕地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审查等前期工作,以及组织市级验收。
5、负责全市耕地质量评价技术、管理相关工作。
6、负责市级国土整治信息化工作;指导县(区)国土整治信息化工作。
7、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贺州市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规划院
办公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
联系电话:5686007
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责人:郑宗林
机构职能:
1、承担测绘与地理信息工程相关工作。具体负责测绘项目外业数据采集、工程放样、内业图形编辑和专题图制作;负责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和加工、数据库建设、维护和更新。
2、承担土地规划设计相关工作。具体负责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耕地保护规划、土地生态建设规划、土地整治工程规划及土地专项规划的编制、设计、论证、咨询;
3、承担不动产登记发证技术服务工作,主要包括权籍调查、宗地和房产落宗落界、权利人信息录入等工作。
4、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贺州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
联系电话:5685693
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责人:李木龙(兼)
机构职能:
1、承担全市自然资源的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编制。负 责拟定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信息化管理政策、工作规范、技术标准。
2、负责市自然资源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
3、参与全市各类数字地图产品的开发与制作,促进大数 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在全市自然资源管理中的应用和推 广。
4、负责汇总和管理全市自然资源数据,为全市自然资源 管理提供决策数据及信息技术保障,服务促进智慧贺州建设。
5、负责为社会提供自然资源领域公益信息技术服务。
6、协助开展全市自然资源政务公开工作。
7、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贺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
联系电话:5696960
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责人:李木龙(兼)
机构职能:
1、承担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程研究工作。
2、承担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用途管制体系和生态保护修复体系建立研究工作,协助推进“多规合一”。
3、承担涉及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研究工作。包含政府指定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和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全市重大规划项目的前期研究、国土空间保护状况与国土空间利用情况分析等相关研究工作。
4、负责构筑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科研平台,组织开展相关学术交流活动。
5、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成果的展示和宣传工作,负责贺州规划馆数字化展厅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为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发展提供决策咨询以及技术服务。
7、协助开展国土空间开放适宜性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价研究工作。
(八)贺州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
联系电话:5685675
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责人:李任
机构职能:
1、负责提供城乡建设项目现场踏勘的选址,技术资料、 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方案论证等服务工作。
2、负责对规划定线、竣工测量成果数据及规划条件的核实核查。
3、负责规划用地红线现场确认等事务性工作。
4、负责现场确认规划区内建筑物及构筑物是否存在违建的事务性工作。
5、负责规划区内定线图及部分测量成果的保存,并协助做好规划总平面图修改工作。
6、协助完成建设工程、市政管线工程规划验线及竣工验 收复核确认工作。
7、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贺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办公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
联系电话:5686032
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责人:吴天宇
机构职能:
负责编制和修订建制乡镇总体规划。编制20万人口以下城市 的各种专项规划及详细规划。开展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 址的可行性研究。承担我市项目规划方案的编制,城市规划地理 信息的存储、管理及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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