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市自然资源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做好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做好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做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做好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做好监理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监督实施城乡规划政策。
8.做好城镇体系规划、建设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改和审查报批。做好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黄线、城市蓝线的划定工作。
9.做好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和城市项目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10.做好和指导空间规划区内村镇规划管理工作。
11.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12.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13.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14.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5.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6.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行业发展,统筹全市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
17.查处自然资源规划开发利用和测绘重大违法案件。依法查处重大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机构设置情况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共有局属单位12个,其中: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9个,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局属差额事业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贺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贺州市国土整治中心、贺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贺州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贺州市矿产站、贺州市征地办公室、贺州市自然资源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贺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贺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贺州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局属自收自支单位是贺州市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规划院;局属差额单位是贺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机关本级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权益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城市建设科、专项规划科、村镇规划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业权管理与地质勘查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地理信息测绘管理科、执法监察科、财务与资金运用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20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56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参公编制10人,事业编制112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3人,参公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38人,其中行政在职33人(其中纪检派驻 5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3人),参公在职7人,事业在职98人,离退休人员109人(其中享受离休待遇0人,原各国土所退休人员3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05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市自然资源局。行政编制30人,聘用人员控制数3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3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30人(其中纪检派驻5人),聘用人员控制数3人,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享受离休待遇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41人。
(二)贺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参公编制10人,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7人,其中编制在职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4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人。
(三)贺州市国土整治中心,编制6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3人,编外在职聘用人数4人。
(四)贺州市征地办公室,编制15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3人,离退休人员6人,编外在职聘用人数2人。
(五)贺州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编制4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1人,编外在职聘用人数2人。
(六)贺州市矿产站,编制8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11人,编外在职聘用人数2人。
(七)贺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编制3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9人,离退休人员13人,编外在职聘用人数37人。
(八)贺州市自然资源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编制5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2人,编外在职聘用人数13人。
(九)贺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事业编制32人,差额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9人,离退休人员3人,编外在职聘用人数1人。
(十)贺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事业编制6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0人,编外在职聘用人数0人。
(十一)贺州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1人,编外在职聘用人数1人。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0796万元,同比减少29711.41万元,下降49.1%,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410.46万元,同比增加12996.46万元,增长240.05 %。其中:经费拨款4372.07万元,同比增加1653.01万元,增长60.79%;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4038.39万元,同比增加11343.45万元,增长420.92%;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自治区回拨耕地开垦费分配给城区局项目,以及将应分配给八步区、平桂区矿权出让收益5000万元列入2021年预算。此外,按照土地报批要求,市本级2021年预计可收到县(区)政府交耕地开垦费3000多万元(以前年度由区自然资源厅收),按照自治区文件精神,按97%回拨县(区)政府列入预算;2021年做好资源要素保障,矿山前期工作经费投入比上年多等因素。
2.政府性基金拨款11310.54万元,同比减少42742.87万元,79.08下降 %;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预算今年不在市自然资源局填报。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955万元,同比增加25万元,增长2.69%。
4.上年结余收入120万元,减少10万元,下降9.09 %。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796万元,同比减少29711.41万元,下降49.1%,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7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46万元,同比增加50.36万元,增长28.93%,增长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社保基数增长,人均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72.32万元,同比增加40.78万元,增长31%,增长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人均支出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11310.54万元,同比减少42742.87万元,下降79.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不在我局预算反映。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745.34万元,同比增加7727.56万元,增长128.4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预计2021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回拨耕地开垦费2000万元,市本级2021年收取县(区)的耕地开垦费参照上级的做法回拨给县(区)预计3000万元,2020年采矿权出让计划(增补)拟出让矿山前期工作经费5000万元比上年增加等。
(5)住房保障支出168.34万元,同比增加37.77万元,增长28.92%,增长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基数增长,人均支出增加。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5万元,同比增加175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今年自治区补助项目资金列入预算(以前年度在预算调整反映)。
(7)转移性支出支出5000万元,同比增加5000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分配给八步区、平桂区矿权出让收益项目预算5000万元。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828.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43%,同比增加432.62万元,增长12.74%。
项目支出26967.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7.57%,同比减少30144.03万元,下降52.78 %。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721万元,同比减少29746.41万元,下降50.02%,其中:基本支出2753.26万元,同比增加397.62万元,增长16.88%;项目支出26967.74万元,同比减少30144.03万元,下降52.78%。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按一般预算支出表的项级科目逐项说明)
1.行政运行1066.15万元,同比增加336.48万元,增长46.11%。机构改革,原市房管所部分工作人员调入我局。其中:用于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国家规定的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826.63万元;用于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226.64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固定资产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退休人员经费支出12.88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6万元,同比增加196万元,增长1960%。增加的原因是增加办公室搬迁设备维修(护)费、文书纸质档案数字化采购、不动产档案增加室密集架添置,不动产档案及证书等采购发生的费用。
3.行政单位医疗30.01万元,同比增加5.78万元,增长23.85%。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缴费基数增长较大。其中:用于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国家规定的行政人员医疗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30.01万元。
4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2.16万元,同比增加20.17万元,增长32.45%,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缴费基数增长较大。其中:用于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国家规定的事业人员医疗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62.16万元。
5.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0.14万元,同比增加14.83万元,增长22.71%,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缴费基数增长较大。其中:用于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国家规定的在编人员大病医疗等经费支出80.14万元。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4.46万元,同比增加50.36万元,增长28.93%,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缴费基数增长较大。其中:用于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国家规定的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等经费支出224.46万元。
7.事业运行1123.24万元,同比增加66.52万元,增长133.39 %。其中:用于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729.53元;用于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310.52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固定资产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退休人员经费支出83.19万元。
8.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0万元,同比减少30万元,降低60%。用于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单位合作开展舆情监测工作费用20万元。
9.住房公积金支出168.34万元,同比增加37.77万元,增长28.92%,增加的原因人员增加以及缴费基数增长较。其中:用于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168.34万元。
10.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2000万元,同比增加1315万元,增长191.97%。为耕地开垦费回拨资金。
11.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15.9万元,同比增加15.9万元,增长100%。主要是自治区补助贺州市2021年度矿产督查工作及经费15.9万元。
12.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支出8149.06万元,同比增加7179.14万元,增长740.18%。经费增长主要原因是耕地开垦费返还3000万元,2020年采矿权出让计划(增补)拟出让矿山前期工作经费5000万元录入预算系统。
13.地质灾害防治175万元,同比增加175万元,增长100%。经费主要是自治区补助地质灾害防治经费175万元。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5000万元,同比增加5000万元,增长100%。原因是2021年预计可分配八步区、平桂区矿权出让收益5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2类: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753.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4%,同比增加397.63元,增长16.88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96.01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76.13%,同比增加352.42万元,增长20.21 %。主要是工资调整以及人员增加等原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37.16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9.51%,同比增加34.37万元,增长6.84%。主要人员增加等原因增加了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20.09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4.36%,同比增加10.84万元,增长9.92%。主要是原市房管所退休人员归集到我局管理,退休人员相关费用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 1565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84%,同比增加12598.83万元,增长411.95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08 %,同比减少237.6万元,下降95.04%。为2019年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奖励资金1.2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635.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7.92%,同比增加8426.74万元,增长381.58%。主要是2020年采矿权出让计划(增补)拟出让矿山前期工作经费5000万元,以及八步区、平桂区矿权出让收益分配(2021年探矿权出让收益、采矿权出让收益)5000万元在2021年录入预算表中,往年未在预算表中体现。
资本性支出5020.8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2.07%,同比增加4420.86万元,增长736.81%。主要是自治区回拨耕地开垦费2000万元;以及从2020年开始,市级审批的乡镇批次用地耕地开垦费交到市财政,从2021年列入预算回拨。预计2021年市级收取并回拨的耕地开垦费3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69.46万元,其中:①工资奖金津补贴349.38万元;②社会保障缴费 122.99万元;;③住房公积金55.01万元;④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08万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0861.74万元,其中:①办公经费277.36万元;②会议费1.5 万元;③培训费4.5万元;④委托业务费10383.6万元;⑤公务接待费2万元;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⑦维修(护)费70万元;⑧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9.48万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5005.86万元。其中:①设备购置3.8万元;②其他资本性支出5002.06万元。
4.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支出1838.32万元。其中:①商品和服务支出310.52万元;②工资福利支出1527.8万元。
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09万元。其中:①社会福利和救助31.63万元;②离退休费88.46万元。
(四)项目支出(对每个项目分别描述,包括项目名称、安排金额、具体内容、用途等详细情况)
项目支出15657.2万元,其中:
1.2019年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奖励资金1.24万元,主要用于
2019年激励干部奖金。
2.租用矿投集团嘉宝大厦年租金10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办公都租金。
3.文书纸质档案数字化80万元,主要用于纸质档案数字化,入电脑系统。
4.密集架15万元,主要用于档案室档案增加后购买新密集架。
5.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采购1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6.档案袋采购,档案盒及封皮29万元,主要用于不动产采购档案袋采购,档案盒及封皮。
7.机房设备维护更新和维保,掌图系统升级维护费等维修维护费60万元,主要用于房设备维护更新和维保,掌图系统升级维护费等维修维护。
8.耕地开垦费回拨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耕地开垦回拨县区。
9.贺州市2021年度矿产督查工作及经费开支15.9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度矿产督查工作。
10.矿山年报评审(70个)40万元,主要用于矿山年报评审费。
11.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违法用地用矿评估,拆除违章建筑物费用。
12.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17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宣传培训,预警预报,地质灾害调查评估经费。
13.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费用。
14.《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说明书)》评审20万元,主要是对方案和说明进行评审的专家劳务费。
15望高锡矿第四、五采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资金2.06万元,主要是望高锡矿第四、五采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费用。
15.矿产资源督查、矿业权信息公示实地核查、绿色矿山评估评审5万元,主要是矿产资源督查、矿业权信息公示实地核查、绿色矿山评估专家费。
16.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约25个)50万元,主要是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专家评估费。
17.耕地开垦费返还3000万元,主要是返还县区耕地开垦费。
18.2020年采矿权出让计划(增补)拟出让矿山前期工作经费5000万元,主要是采矿权出让计划(增补)拟出让矿山前期工作经费。
19.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单位合作开展舆情监测工作费用20万元,主要是开展舆情监测工作费用。
20.地质灾害防治经费175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宣传培训,预警预报,地质灾害调查评估经费。
21.八步区、平桂区矿权出让收益(2021年探矿权出让收益、采矿权出让收益)5000万元,主要是按照我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分配办法分配给八步区、平桂区矿权出让收益。
三、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全口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全口径“三公”经费预算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100%,因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5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此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此项经费主要用于购置车辆。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8.3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此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险等支出。
(注:如该单位“三公”经费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则(一)与(二)数据一致,如果“三公”经费包含其他来源,(一)应大于(二),具体按照附件2: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第九表“三公”经费数据填列)
四、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310.54万元,比上年减少42742.87万元,减少79.08%;减少的原因是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不在我局预算反映。
(一)土地开发支出(国有入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300万元,同比增加1300万元,增长130%。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555.28万元,同比增加1055.28万元,增长211.06%。
(三)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744.02万元,同比减少4598.36万元,下降40.54%。
(四)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711.24万元,同比减少726.41万元,下降50.53%。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537.16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34.37万元,增长6.83%。机关运行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50.1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42.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7.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目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办公用房面积共3877.6平方米;共有机动车10辆,价值196.72万元,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包括 ;单位价值20万元至200万元大型设备0 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2021年,预算安排新建办公用房0平方米,新建预算0万元,新建办公用房的原因是 ;预算安排购置大型设备0台,购置预算0万元;预算安排购置机动车0辆,购置预算0万元。
四、关于2021年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5000万元;纳入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公共财政预算拨15000万元。其中:
1.八步区、平桂区矿权出让收益(2021年探矿权出让收益、采矿权出让收益)5000万元。
2.耕地开垦费回拨资金2000万元。产出数量:获得农用地转用地面积1000亩左右;产出质量:完成耕地占补指标1000亩左右;产出时效:2021年12月25日前完成;产出成本:按自治缴交耕地开垦费标准缴交;经济效益:取得土地出让价款收入20亿元以上.
3.耕地开垦费返还3000万元。
4.2020年采矿权出让计划(增补)拟出让矿山前期工作经费5000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名词解释
(请列公开内容中专业性名词较强的名词并进行名词解释,不少于5个,例如: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支出科目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旅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0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