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市自然资源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做好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做好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做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做好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做好监理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监督实施城乡规划政策。
8.做好城镇体系规划、建设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改和审查报批。做好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黄线、城市蓝线的划定工作。
9.做好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和城市项目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10.做好和指导空间规划区内村镇规划管理工作。
11.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12.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13.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14.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5.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6.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行业发展,统筹全市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
17.查处自然资源规划开发利用和测绘重大违法案件。依法查处东大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机构设置情况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共有局属单位13个,其中: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9个,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局属差额事业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贺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贺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贺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贺州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贺州市矿产站、贺州市征地办公室、贺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贺州市规划信息中心、贺州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局属自收自支单位是贺州市国土资源勘查测绘院和贺州市土地估价所;局属差额单位是贺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机关本级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权益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城市建设科、专项规划科、村镇规划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业权管理与地质勘查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地理信息测绘管理科、执法监察科、财务与资金运用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20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56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124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36人,其中行政在职35人(其中纪检派驻4人),事业在职101人(含聘用人员控制数),离退休人员99人(其中享受离休待遇0人,原各国土所退休人员3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22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市自然资源局。行政编制30人,聘用人员控制数2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3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35人(其中纪检派驻4人),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享受离休待遇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46人。
(二)贺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参公编制10人,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其中编制在职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4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人。
(三)贺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编制8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3人,编外在职聘用人数4人。
(四)贺州市征地办公室,编制15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5人,编外在职聘用人数2人。
(五)贺州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编制4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1人,编外在职聘用人数2人。
(六)贺州市矿产站,编制8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11人,编外在职聘用人数2人。
(七)贺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编制3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1人,离退休人员2人,编外在职聘用人数36人。
(八)贺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编制3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1人,编外在职聘用人数18人。
(九)贺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事业编制32人,差额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8人,离退休人员3人,编外在职聘用人数8人。
(十)贺州市规划信息中心,事业编制6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0人,编外在职聘用人数0人。
(十一)贺州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1人,编外在职聘用人数2人。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0507.41万元,同比增加330.57万元,增长0.55%,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414万元,与原国土资源局同比增加2967.9万元,增长121.33%。其中:经费拨款2719.06万元,同比增加1602.47万元,增长143.51%;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2694.94万元,同比增加1365.44万元,增长102.7 %;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撤销贺州市国土资源局和规划局,组建市自然资源局;项目资金和人员较原国土局增加。
2.政府性基金拨款54053.41万元,同比减少2632.04万元,下降4.64 %;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部分项目资金预算。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930万元,增加267万元,增长40.27%。
4.上年结余收入110万元,减少272.3万元,下降71.23 %。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0507.41万元,同比增加330.57万元,0.55%,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1万元,增长33.64万元,增长23.95%,增长主要原因为组建市自然资源局,人员合并;与原市国土资源局比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31.54万元,增加60.9万元,增加86.21%。
(3)城乡社区支出54053.41万元,减少2632.04万元,下降4.64%。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017.79万元,增加2821.76万元,增长88.29%。
(5)住房保障支出130.57万元,增加46.3万元,增长54.94%。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395.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61%,同比增加1133.75万元,增长50.12%。
项目支出57111.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4.39%,同比减少803.18万元,下降1.39 %。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467.41万元,同比增加335.87万元,增长0.57%,其中:基本支出2355.64万元,增加1089.05万元,增长85.98%;项目支出57111.77万元,同比减少753.18万元,下降1.3%。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按一般预算支出表的项级科目逐项说明)
1.行政运行729.67万元,与原市国土资源局比同比增加284.39万元,增长63.87 %。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撤销市国土资源局和规划局,组建市自然资源局,人员合并。其中:用于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421.11万元;用于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295.36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固定资产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退休人员经费支出13.2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万元,同比增加100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是办公楼受排洪河治理工程影响搬迁,需支付租用办公楼租金。
3.行政单位医疗24.23万元,同比增加6.07万元,增长33.43%。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组建市自然资源局,人员合并。其中:用于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国家规定的行政人员医疗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24.23万元。
4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99万元,增长16.58万元,增长65.25%,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组建市自然资源局,人员合并。其中:用于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国家规定的事业人员医疗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41.99万元。
5.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5.31万元,增长38.23万元,增长141.17%,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合并。其中:用于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国家规定的在编人员大病医疗等经费支出65.31万元。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4.1万元,增长33.64万元,增长23.95%,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组建市自然资源局,人员合并。其中:用于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国家规定的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等经费支出174.09万元。
7.事业运行1189.76万元,同比增加680万元,增长133.39 %。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组建市自然资源局,人员合并。其中:用于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808.07元;用于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307.43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固定资产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退休人员经费支出74.26万元。
8.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50万元,增长33.8元,增长208.64%,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组建市自然资源局,人员合并。其中:用于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50万元。
9.住房公积金支出130.57万元,增长46.3万元,增长54.94%,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组建市自然资源局,人员合并。其中:用于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130.57万元。
10.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685万元,增长685万元,增长100%。用于我市本级已关闭和历史遗废弃留矿山的恢复治理、新立矿山《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贺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0-2025)编制等项目支出685万元。
11.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支出1253.45万元,增长1253.45万元,增长100%。经费主要用于编制我市11个矿山地质详查报告(包括望高镇水声肚地块1:2000地形测绘项目采购)和7个矿山地质普查报告等项目支出。
12.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支出969.92万元,增长969.92万元,增长100%。经费主要用于编制贺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矿山储量核实报告编及评审、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和地质灾害的防治等项目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2类: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2355.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9%%,同比增加1089.05元,增长85.98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43.59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74.02%,同比增加835.05万元,增长91.91%。原因主要是工资调整以及机构改革人员合并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02.79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21.34%,同比增加192.08万元,增长61.82%。主要用于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机构改革人员合并的原因增加了人员公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9.25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4.64%,同比增加61.91万元,增长130.78%。主要是从2020年起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费列入部门预算增加了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058.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5%,同比增加1878.87万元,增长159.29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17%,同比增加250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为保障自然资源领域项目顺利推进,2020年从矿业权收益列支聘用人员工资等费用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08.3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2.21 %,同比增加1028.86万元,增长87.23 %。主要是2020年我局编制11个矿山地质详查报告(包括望高镇水声肚地块1:2000地形测绘项目采购)、矿山地质普查报告等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资源调查项目预算资金增加。
资本性支出 6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9.62%,同比增加6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新增治理恢复关闭和历史遗废弃留矿山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如:
1.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23.37万元,其中:①工资奖金津补贴375.92万元;②社会保障缴费107.36万元;③住房公积金48.01万元;④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2.08万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403.72万元,其中:①办公经费224.68万元;②会议费1.5 万元;③培训费3万元;④委托业务费2076.36万元;⑤公务接待费2万元;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⑦维修(护)费12万元;⑧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88万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600万元。其中:其他资本性支出600万元。
4.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支出1377.65万元。其中:①商品和服务支出307.43万元;②工资福利支出1070.22万元。
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25万元。其中:①社会福利和救助29.45万元;②离退休费79.8万元。
(四)项目支出(对每个项目分别描述,包括项目名称、安排金额、具体内容、用途等详细情况)
项目支出57111.77万元,其中:
1.购买政府服务资金(土地收储项目创新基金)39773.38万元,主要用于偿还购买政府服务资金。
2.耕作层剥离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耕作层剥离相关费用。
3. 历史遗留土地整治项目500万元,主要是沙田镇马峰村小凉河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费、质保金、其他历史遗留项目工程结算决算审计等费用。
4. 贺州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年度评估报告编写9.8万元,主要是根据区厅有关文件要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年度评估工作费用。
5. “数字贺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电路网络租用费用以及不动产等专线费用25万元。为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延伸至银行机构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根据数字贺州要求,将相关信息连接至房管所、区厅,八步区、平桂区自然资源局等。
6. 贺州市本级基础测绘成果更新200万元。根据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九条 基础测绘成果实行定期更新制度。2020年全面测绘后,城市原有建成区每年需修补测,新增建成区需重新测绘。
7. 天地图广西市级节点建设8.58万元,主要是天地图市级节点更新费用。
8. 贺州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年度评估报告编写10万元,主要是根据区厅有关文件要求,每年均需要完成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年度评估。
9. 购买贫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10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自治区下达贺州市2019年购买贫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任务900亩的购买指标费用。
10. 2020年度城镇地籍调查更新汇总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城镇地籍调查更新汇总工作经费。
11. 水资源调查评价50万元,主要是根据贺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贺州市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发展提质实施方案,需要我局做好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相关费用。
12.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30万元,主要是启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费用。
13. 不动产错误登记赔偿保险30万元,主要是按相关文件要求,建立不动产错误登记赔偿机制,购买不动产登记保险。
14. 贺州市(市本级)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工作方案编制83.3万元,主要是组织开展本辖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全面核实整改和储备区建立工作相关费用。
15. 贺州市土地供应数据专项整改经费预算(市本级)20万元,主要是土地供应数据专项整改经费。
16. 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状况专项评价(旺高工业园区、粤桂产业园区)16万元,主要是两区集约节约评价费用。
17. 贺州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98万元,主要是根据原国土部的每3年更新基准地价的工作要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费用。
18. 缴交2020年土地出让合同等印花税100万元,主要是按规定缴交2020年土地出让合同等印花税。
19. 贺州市(市本级)片区综合地价方案编制30万元,主要是完成片区综合地价测算与论证相关费用。
20. 贺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编制采购100万元,主要是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编制委托业务费。
21. 优化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指标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项目471.7万元,主要是“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硬件项目--自助打印终端,不动产存量数据整合等费用。
22. 望高锡矿第四、五采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资金10万元,主要是望高锡矿第四、五采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费用。
23. 2016年12月至2018年9月4日已发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重新办理不动产权证、抵押、转移等需要重新测量的费用、权属调查费用45万元,主要是支付2016年12月至2018年9月4日已发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重新办理不动产权证、抵押、转移等需要重新测量的费用、权属调查费用。
24. 贺州市城市规划历史档案数字化及三维城市建模75万元,主要是在原有三维数据模型基础上,完善贺州市规划区内约70平方公里区域三维建模数据,建设实景三维城市,辅助城市规划从二维到三维审批,服务助力数字贺州建设相关费用。
25.贺州规划馆数字化展厅总体规划沙盘模型更新1.49万元,主要是用于贺州市规划馆数字化展厅原有沙盘模型进行更新费用。
26. 编制《贺州市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规划》100万元,主要是编制《贺州市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规划》委托业务费。
27. 贺州市中心城区绿线划定专项规划19.35万元,主要是在城市区内分别划定建设用地内的城市绿线和建设用地外的生态控制线相关费用。
28. 贺州市蓝线专项规划62.15万元,主要是基于加强贺州市水系的保护与管理,保障供水、防洪防涝及通航安全,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有效引导贺州市地表水域的保护和控制,促使贺州市环城水系得到优化。
29.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100万元,主要是用于市委市政府引进的一些重要项目,但是项目拟用地与片区控规有出入的,需要委托相关设计单位编制调整论证报告,以便推进项目的落实。
30. 规划设计审查专家评审费15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召开约15次规划设计审查小组会议,每次会议邀请2-3名区内外知名规划专家参加。支付的专家费用及函审项目费用。
31. 贺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含辅助申报材料)29.019万元,主要是贺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范围:约110平方公里),宣传片和产品包装,协助申报材料相关费用。
32. 贺州市城市紫线划定及管理办法编制经费35.64万元,主要是用于编制紫线规划范围东至莲塘镇炭冲村和贺街镇寿峰村、大鸭村,南抵沙田镇红新村和鹅塘镇芦岗村,西以西湾街道和望高镇部分行政区为界,北至望高镇,以洛湛铁路、永贺高速为界,编制相应的管理办法费用。
33. 贺州市及市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费用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经费1000万元,主要是包括编制贺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及贺州市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包括15个专题研究、1个专项规划、1个市级总报告及市级规划数据库、市辖区21个镇的乡镇规划报告成果及乡镇级规划数据库费用。
34. 租用矿投集团嘉宝大厦年租金100万元,主要是因治理排洪河工程影响,我局办公楼搬迁,租用矿投集团嘉宝大厦办公楼办公,支付2020年的租金。
35. 治理恢复关闭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600万元,主要是用于历史遗留矿山、关闭矿山治理费用。
36. 新立矿山《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80万元,主要是新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费用。
37. 编制《贺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0-2025)5万元,主要是编制《贺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费。
38. 7个矿山地质普查报告70万元,主要是用于编制矿山地质普查报告费用。
39. 11个矿山地质详查报告(包括望高镇水声肚地块1:2000地形测绘项目采购)1183.44万元,主要是2020年开展矿山地质详查费用及望高镇水声肚地块1:2000地形测绘项目采购等费用。
40. 贺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50万元,主要是编制2021-2025年矿规费用。
41. 开发利用方案54万元,主要是编制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费。
42. 矿山详查实施方案编制及探矿权实施方案评审(40个)20万元,主要用于矿业权出让计划实施方案,探矿权实施方案评审费用。
43. 矿山储量核实报告编及评审30万元,主要是矿山储量核实报告编写及评审费用。
44. 矿山年报评审(50个)10万元,主要是矿山年报评审费。
45. 矿产资源出让收益评估20万元,主要是矿产资源出让收益评估费用。
46.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是违法用地用矿评估,拆除违章建筑物费用。
47.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是地质灾害宣传培训经费,预警预报工作经费,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经费。
48.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费用。
49. 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执行情况的动态检查经费15万元,主要是矿山检查专家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50.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说明书)》评审28万元,主要是对方案和说明进行评审的专家劳务费。
51. 2020年探矿权出让收益、采矿权出让收益(第一批)697.92万元。该项目资金是上级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补充矿山详查普查及相关矿业管理经费。
52. 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单位合作开展舆情监测工作费用20万元,主要用于与广西南方国土资源杂志社合作开展自然资源舆情监测及电视台、电台、贺州日报合作宣传费用。
53. 林权查漏补缺登记发证30万元,主要是开展针对林权登记发证的核查工作。
三、2020年部门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5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下降37.5%。此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8.3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此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维修费等支出。
四、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053.41万元,比原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减少2632.04万元,减少4.64%;减少的原因是压缩部分项目资金。
(一)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9773.38万元,下降8071.37万元,下降16.87%。
(二)土地开发支出(国有入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万元,减少3000万元,下降75%。
(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00万元,减少2800万元,下降84.85%。
(四)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1342.38万元,增长9801.68万元,增长636.18%。
(五)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437.65万元,增长1437.65万元,增长100%。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502.79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192.08万元,增长61.80%,主要原因是2019年根据机关改革方案,撤销贺州市国土资源局和规划局,组建市自然资源局;经费支出较原市国土资源局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11.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71.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目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办公用房面积共2873.93平方米;共有机动车14辆,价值273.99万元,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包括 ;单位价值20万元至200万元大型设备0 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2020年,预算安排新建办公用房0平方米,新建预算0万元,;预算安排购置大型设备0台,购置预算0万元;预算安排购置机动车0辆,购置预算0万元。
四、关于2020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783.44万元;纳入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公共财政预算拨0万元。其中
(一)购买政府服务资金(土地收储项目创新基金)项目39773.38万元。
(二)耕作层剥离费1000万元。
(三)历史遗留土地整治项目500万元。
(四)贺州市本级基础测绘成果更新200万元。
(五)购买贫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10000万元。
(六)优化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指标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项目417.7万元。
(七)贺州市及市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费用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1000万元。
(八)治理恢复关闭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600万元。
(九)11个矿山地质详查报告(包括望高镇水声肚地块1:2000地形测绘项目采购)1183.44万元。1.产出数量:按规范提交11个详查报告审定稿,2020年底完成80%矿产地质详查报告编制;2.产出质量:按规范达到详查程度,通过专家评审;3.产出时效:2020年年底完成80%以上;4.产出成本:总成本1183.44万元,本年度产出80%;5.社会效益:带动地方就业,为我市千亿元碳酸钙产业发展提供原材料;6.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增加村集体山场出租收益,未发现反对意见,满意度95%以上。
(十)2020年探矿权出让收益、采矿权出让收益(第一批)697.92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支出科目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旅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05月2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