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贺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贺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是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于市国土资源局、统一承担市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中心成立于2003年3月,2008年6月经自治区编办批准升格为相当于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有:制定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制定上报并执行已经批准的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筹措、管理和运作储备资金;拟定上报并组织实施已批准的土地收购储备方案;经营和管理已收购、收回和储备的土地;储备土地供应使用前的前期开发;收集、发布土地收购、储备等相关信息。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中心是贺州市国土资源局下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收购储备科、经营开发科共四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中心人员编制总数为12人,事业编制1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3人,事业在职11人(含聘用人员控制数),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享受离休待遇0人)。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9078.6523万元,同比增加82762.4474万元,增长178%,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3.6523万元,同比增加19.8874万元,增长16.06 %。其中:经费拨款143.6523万元,同比增加19.8874万元,增长16.06 %;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以及人员变动等方面造成。
2.政府性基金拨款128935万元,同比增加82742.56万元,增长179.15%。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按2020年供地计划测试需征地拆迁成本151847万元,批准资金为80000万元;市财政局另外安排广西贺州市水环境治理和城市综合发展项目资金约43500万元通过储备中心来支付。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9078.6523万元,同比增加82762.4474万元,增长178%,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1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1%,同比减少4.2196万元,下降21.27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及社保下调比率还有人员变动等方面造成。
(2)卫生健康支出10.24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008%,同比减少0.1413万元,下降1.36%。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及社保下调比率还有人员变动等方面造成。
(3)城乡社区支出1289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89%,同比增加82742.56万元,增长178.1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按2020年供地计划测试需征地拆迁成本151847万元,批准资金为80000万元;市财政局另外安排广西贺州市水环境治理和城市综合发展项目资金约43500万元通过储备中心来支付。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6.07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8%,同比增加24.4372万元,增长29.93%。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物业补贴及委托业务费(评估费)。
(5)住房保障支出11.71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09%,同比增加0.189万元,增长1.61%。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及人员变动等方面造成。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43.65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11%,同比增加19.8874万元,增长16.06%。
项目支出1289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9.89%,同比增加82742.56万元,增长178.12%。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9078.6523万元,同比增加82762.4474万元,增长178%,其中:基本支出143.6523万元,同比增加19.8874万元,增长16.06%;项目支出128935万元,同比增加82742.56万元,增长178.12%。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6181万元,同比减少4.2196万元,下降21.27 %。减少的原因是工资调整及社保下调比率还有人员变动等方面造成。其中:用于我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15.6181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088万元,同比减少0.0945万元,下降1.57 %。减少的原因是工资调整及社保下调比率还有人员变动等方面造成。其中:用于我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5.9088万元。
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3353万元,同比减少0.0468万元,下降1.07 %。减少的原因是工资调整及社保下调比率还有人员变动等方面造成。用于我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4.3553万元。
4.事业运行(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06.0764万元,同比增加14.4372万元,增长17.68%。用于我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91.8194万元;用于我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12.673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固定资产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退休人员经费支出1.584万元。
5.住房公积金支出11.7136万元,同比减少0.189万元,下降1.58%,用于我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11.713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43.65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1%,同比增加19.8874万元,增长16.0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8.9645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9.77%,同比增加18.3652万元,增长16.6 %。主要是工资调整以及人员变动等方面造成的原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673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82%,同比减少0.066万元,下降0.52%。主要是日常开支经费变动的原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0148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4%,同比增加1.5882万元,增长372.29 %。主要是退休人员津补贴增加的原因。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2类。如:
1.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支出141.6375万元,其中:①工资福利支出128.9645万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2.673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48万元,其中:①社会福利和救助0.4308万元;②离退休费1.584万元。
(四)项目支出(对每个项目分别描述,包括项目名称、安排金额、具体内容、用途等详细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128935万元,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28535万元,包含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主要用于土地收储所需的征地拆迁补偿资金。
2.土地出让业务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储备业务经费100万元,土地出让评估费200万元,农民回建地放线费用100万元。
三、2020年部门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2.4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此项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活动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1.6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动。此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护及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四、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128935万元,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28535万元,包含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主要用于土地收储所需的征地拆迁补偿资金。
2.土地出让业务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储备业务经费100万元,土地出让评估费200万元,农民回建地放线费用100万元。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贺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行政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目前,贺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公地点设在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内,办公面积约90平方米。共有机动车2辆,价值49.5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闲置土地回收工作、配合我市相关企业“退城入园”做好土地收购收储工作及征地拆迁工作等业务的实地核查工作,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万元至200万元大型设备0 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2020年,预算安排新建办公用房0平方米,新建预算0万元。预算安排购置大型设备0台,购置预算0万元;预算安排购置机动车0辆,购置预算0万元。
四、关于2020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贺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公共财政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公共财政预算拨0万元。
(一)项目1: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目
项目情况:2020年支出预算400万元,资金来源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年度绩效目标:按时支付评估费200万元,回建地放线费100万元。
产出数量:市财政局下达土地收储业务经费300万元,农民回建地放线费用100万元,用于支付日常收储工作经费及土地项目评估费及农民回建地放线费用。
产出质量:按时做好收储日常工作,土地评估结果达到使用要求。
产出时效:2020年
产出成本:400万元
经济效益:按时支付土地评估费,为土地出让价提供依据。
社会效益:确保土地供应价格公平合理。
可持续影响:土地供应,财政收入增加,增加就业。
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估公司按时收到评估费。
(二)项目2:征地拆迁补偿支出项目
项目情况:2020年支出预算128535万元,资金来源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年度绩效目标:及时完成征地工作,按时完成供地出让,预计增加财政收入270000万元。
产出数量:土地收储面积达4000亩。
产出质量:100%按照计划进行土地储备。
产出时效:预计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征地,预计2020年底前供地出让。
产出成本:预计总成本约128535万元。
经济效益:征地成本128535万元,财政总收入270000万元。
社会效益:为项目建设用地储备土地4000亩,有郊推进城镇化建设步伐。
可持续影响:该土地供地出让后,该项目道路建设可带动建筑材料生产,增加就业,增加税收,项目建成后有效解决园区内群众生产生活出行问题。
社会公众满意度:丈量征地面积公平、公正、准确,农民无异议,补偿款及时、足额的发放到农民手中。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二、支出科目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非税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等。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事业运行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旅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
贺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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