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我中心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于市国土资源局、统一承担全市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成立于2003年3月,2008年6月经自治区编办批准升格为相当于副处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2人,在职人数12人,退休1人。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收购储备科、经营开发科四个科室。
二、2013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3年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说明。
2013年收入总预算20.46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20.463 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 0 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
2.支出预算说明。
2013年支出总预算20.463万元,基本支出 20.46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 %。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二 类,其中:
医疗卫生类科目 1.896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9.27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科目18.5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90.73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0.4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100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18.5501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90.6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1.1722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5.7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0.7407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3.62 %。
项目支出预算 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0 %。
(二)2013年部门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3年预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2013年预算 0.05 万元;公务用车费2013年预算 0.0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
贺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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