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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贺州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贺州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
8.负责城镇体系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改和审查报批。负责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黄线、城市蓝线的划定工作。
9.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和城市项目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10.负责和指导空间规划区内村镇规划管理工作。
11.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12.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13.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14.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5.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6.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行业发展,统筹全市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
17.查处自然资源规划开发利用和测绘重大违法案件。依法查处重大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
18.贺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是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于市自然资源局、统一承担市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成立于2003年3月,2008年6月经自治区编办批准升格为相当于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有:制定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制定上报并执行已经批准的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筹措、管理和运作储备资金;拟定上报并组织实施已批准的土地收购储备方案;经营和管理已收购、收回和储备的土地;储备土地供应使用前的前期开发;收集、发布土地收购、储备等相关信息。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主管预算单位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的基本情况(机构设置、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目标等)。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共有局属单位12个,其中: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10个,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局属差额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贺州市土地调查评估综合服务中心、贺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贺州市国土整治中心、贺州市田长制工作中心、贺州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贺州市矿产站、贺州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贺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贺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贺州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局属自收自支单位是贺州市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规划院;局属差额单位是贺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机关本级内设机构有20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权益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城市建设科、专项规划科、村镇规划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田长制工作管理科)、矿业权管理与地质勘查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地理信息测绘管理科、执法监察科、财务与资金运用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
贺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是贺州市自然资源局下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收购储备科、经营开发科共四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构成情况(分别从编制、人员结构、人数、预算科目、管理方式等角度说明人员构成情况)。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单位人员编制总数170个,其中行政编制29个,事业编制126个,机关后勤控制数3个。财政供养人数252人,其中行政在职30人(其中机关后勤控制数3人),参公在职6人,事业在职119人,离退休人员126人(其中享受离休待遇0人,在本单位参医保原各国土所退休人员24人、二层自收自支单位测绘院5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75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市自然资源局。行政编制29个,聘用人员控制数3个,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人员30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27人,后勤控制数3人,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享受离休待遇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43人。
(二)贺州市土地调查评估综合服务中心。编制11个,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人员6人,其中编制在职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4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人。
(三)贺州市国土整治中心,编制5个,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4人,编外在职聘用人数4人。
(四)贺州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编制15个(含1个专项编制),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人员13人,离退休人员10人,编外在职聘用人数1人。
(五)贺州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编制4个,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1人,编外在职聘用人数1人。
(六)贺州市矿产站,编制8个,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17人,编外在职聘用人数0人。
(七)贺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编制36个,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5人,离退休人员17人,编外在职聘用人数21人。
(八)贺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27个,差额单位编制内人员27人,离退休人员2人,编外在职聘用人数0人。
(九)贺州市田长制工作中心,事业编制8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0人,编外在职聘用人数1人。
(十)贺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事业编制6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1人,编外在职聘用人数0人。
(十一)贺州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1人,编外在职聘用人数1人。
(十二)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编制总数为12人,事业编制1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8人,事业在职12人(含聘用人员控制数),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享受离休待遇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人。
第二部分:贺州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0316.86万元,同比减少11125.04万元,减少15.57%,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22.9万元,同比减少3908.75万元,减少52.6%,其中:经费拨款2922.9万元,同比减少8.75万元,减少0.3%。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公用经费,以及工资调整及人员变动等方面。
2.政府性基金拨款55215万元,同比减少6996.66万元,减少11.25%;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本级财力有限,根据实情安排预算。
3.其他收入1578.96万元(含上年结转),上年1798.58元,减少219.6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减少150万元,办公费减少2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0316.86万元,同比减少11125.04万元,下降15.57%,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六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22万元,同比增加18.52万元,增加4.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及人员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168.45万元,同比增加4.71万元,增加2.88%,增加的原因是医保基数调整及人员变动。
(3)城乡社区支出55215.00万元,同比减少6996.66万元,减少11.25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本级财力有限,根据实情安排预算。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246.51万元,同比减少3941.12万元,减少48.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项目预算经费减少等。
(5)住房保障支出223.68万元,同比减少171.48万元,减少4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功能科目资金支出170万元,以及人员经费调整及变动等。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万元。同比减少39万元,减少76.47%。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92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8%,同比减少8.75万元,减少0.3%。
项目支出57393.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5.15%,同比减少11116.28万元,下降16.23 %。
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737.9万元,同比减少10905.41万元,下降15.66%,其中:基本支出2922.9万元,同比减少8.75万元,减少0.3%;项目支出55815万元,同比减少10896.65万元,下降16.33%。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按一般预算支出表的项级科目逐项说明)
1.行政运行553.38万元,同比减少27.33万元,减少4.7 %。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其中:用于我局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466.72万元;用于局部门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86.66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固定资产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行政单位离退休27.8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35.36万元,合计同比增加3.8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增加退休费。
3.行政单位医疗25.11万元,同比增加1.32万元,增加5.55%。增加的原因是行政编人员和计算基数变动。其中:行政编人员医疗等安排经费支出25.11万元。
4.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8.8万元,同比减少0.98万元,减少1.26%,减少的原因是事业编人员及医保基数变动。其中:事业人员医疗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78.8万元。
5.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4.55万元,同比增加2.41万元,增加3.88%,增加的原因是行政编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有所增加。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8.2万元,同比增加9.66万元,增加3.89%,增加的原因是在编人员和缴费基数变动。
7.事业运行1520.17万元,同比减少3.17万元,减少0.21%。其中:用于我局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1186.02元;用于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183.73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固定资产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37万元,同比减少381.44万元,减少61.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安排贺州市第三次国土调查等12个项目资金231万元。与上年安排26个项目比支出减少。
9.住房公积金支出223.68万元,同比减少1.48万元,减少0.66%,减少的原因在职在编人员人员变动以及缴费基数变动。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29.11万元,同比增加4.84万元,增加3.89%。为在职在编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增加的原因是在编人员人数和缴费基数的变动。
11.地质勘察与矿产资源管理支出85万元,同比减少2973.96万元,减少97.22%。减少原因是地质勘察与矿产资源管理科目安排拟出让矿山前期工作经费减少。
12.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74万元,同比增加14.2万元,增加23.75%。增加的原因:该科目安排贺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编制采购项目5万元、开展专项规划类相关项目资金39万元、贺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划定、数据库建库及规划调整编制30万元。上年仅安排了贺州市空间信息管理平台维护、贺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2个项目共59.8万元在该科目支出。
13.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105万元,同比减少134.8万元,减少56.21%,减少原因是:今年安排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费用、2024年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市级审查及汇总、市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评价成果审查及汇总项目、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项目及相关调查更新项目资金、采矿权收益评估、开展矿产资源保护工作等相关资金、永久基本农田年度评估调整成果审查及汇总落实土地常态化执法监管工作经费7个项目共105万元用于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上年安排了贺州市本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及全市处置成果汇总、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核定和报备入库费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费用等17个项目在该科目支出。
14.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75万元,同比减少141万元,减少65.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安排贺州市本级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采购、各类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及不动产数据更新整合等项目资金2个项目共75万元在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科目支出。上年安排了贺州市本级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贺州市本级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采购、贺州矿业权市场价格调查等5个项目在该科目支出。
15.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支出18万元,同比减少59万元,减少76.62%。减少原因是今年安排测绘成果更新、质量检查及相关系统建设等项目资金18万元在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科目支出。上年安排了贺州市本级基础测绘成果更新、“多测合一”信息系统建设、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等6个项目在该科目支出。
16.地质灾害防治支出12万元,同比减少39万元,减少76.47%。减少原因是:今年安排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经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2个项目共12万元在地质灾害防治科目支出。上年安排了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经费15万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34万元、建设工程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情况监督检查经费2万元在该科目支出。
1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5万元,同比增加0.16万元,增长27.12%。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的变动及人员工资的调整。其中:用于我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0.7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2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38.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84.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总计600万元(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其中:
1.拟出让矿山前期工作经费65万元,用于查明拟出让矿山矿产资源储量,编制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等,为征缴国家收益提供储量依据,为下一步矿权出让提供依据。支付历年该项目欠款。
2.贺州市“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即贺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6—2030年)20万元。科学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对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为下一步矿权出让、矿山监管等提供规划依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4〕218号)文件精神,设区市均需编制矿产资源规划,由同级财政统筹规划编制经费。
3.2018年9月—2022年违规测绘收费清退20万元。用于清退测绘单位违规收取的费用,费用由政府承担支付给测绘单位,逐年安排。
4.各类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及不动产数据更新整合等项目资金50万元。用于支付各类已开展未支付完毕的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及不动产数据更新整合等项目。主要需支付的项目有:贺州市本级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贺州市本级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发证(2022—2023年)、2022年贺州市本级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及数据核对服务项目、贺州市本级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汇交工作项目、贺州市本级不动产数据整合落宗、贺州市本级2020年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项目等项目。
5.编制《贺州市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规划》项目9万元。用于支付以前年度组织开展编制的《贺州市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规划》项目资金。
6.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经费2万元。用于当年发生的地质灾害,部分需要应急处置,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
7.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费用10万元。用于支付以前年度组织开展编制的《贺州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
8.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10万元。包含宣传培训经费,预警预报工作经费,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经费。大疆无人机精灵4RTK(地灾外业调查)保险年费,卫星电话话费支出等。
9.贺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编制采购项目5万元。用于支付以前年度组织开展的对贺州市莲塘水厂项目等33个建设项目涉及贺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1次修改方案、第2次调整及信都镇、望高镇、黄田镇、铺门镇、灵峰镇等编制修改(调整)费用。
10.租用矿投集团嘉宝大厦年租金10万元。用于租用矿投大厦,自然资源工作得以政策开展。
11.清理往来款项目(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划转款项)10万元。柳州市中院2005年1月31日划转我局账户75万元,后偿还16.57万元,余58.43万元,余款至今挂我局其他应收款科目,该项目用于完成清理其他应收款支付清理工作。
12.舆情监测和对外宣传服务10万元,用于支付我局与贺州市融媒体中心签订宣传协议项目资金。达到让社会公众更深入了解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在土地管理和整治、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矿产资源管理、不动产登记以及安全生产等多个方面所作的努力和贡献的目的。
13.各项目审(核)查、评审、评估、验收等专家劳务费用20万元,用于支付我局开展的各项目审(核)查、评审、评估、验收等专家劳务费用。
14.缴交土地、矿业权等出让合同印花税17万元。用于缴交土地、矿业权等出让合同印花税。
15.缴纳残疾人保障金20万元。用于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16.法律顾问费15万元。用于支付我局聘请法律顾问费用。
17.2024年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市级审查及汇总10万元。用于支付已开展的2024年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市级审查及汇总项目未支付资金。
18.市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评价成果审查及汇总项目15万元。用于支付以前年度已经开展的市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评价成果审查及汇总项目未支付资金。
19.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项目及相关调查更新项目资金30万元。用于支付以前年度开展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项目及相关调查更新项目未支付资金。主要包含:贺州市本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及成果汇总、贺州市本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及全市处置成果汇总、贺州市2025年度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年度更新成果审查及汇总、潜力和潜力耕地调查、耕地保护专项规划成果审核等项目等项目。
20.永久基本农田年度评估调整成果审查及汇总5万元。用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年度评估调整成果审查及汇总项目。对各县(区)编制的永久基本农田年度评估成果进行技术审查,识别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合理问题及符合《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管理办法》中的各类优化调整情形,汇总分析县(区)成果,编制市级成果,审查合格后整理形成全市成果上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
21.各类地价测算及更新经费25万元。用于支付贺州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贺州市本级基准地价、贺州市本级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贺州市本级标定地价等各类地价测算或更新费用。
22.贺州市本级土地评估费10万元。根据《贺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和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要求,对市本级土地一级、二级市场、改变土地使用条件评估、收购土地评估,需支付评估费用。
23.开展专项规划类相关项目资金39万元,用于支付历年已开展专项规划类相关项目的资金。主要包括:包含《贺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线综合规划(2024—2035年)》、贺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专项规划、贺州市蓝线专项规划项目、贺州市汽车流通行业布局规划、编制贺州市国土空间规划2025年度城市体检评估报告等项目。
24.测绘成果更新、质量检查及相关系统建设等项目资金18万元。用于支付贺州市本级基础测绘成果更新、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多测合一”信息系统建设等项目。
25.开展不动产业务项目和采购证书、档案袋等项目资金66万元。主要包括:包含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采购、档案袋采购,档案盒及封皮、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贺州市本级不动产档案数字化归档和乡镇历史房产档案数字化及补录入库建设项目、购买档案密集架及对存放库房进行修缮、贺州市本级林权存量档案整理及建库(二期)项目、贺州市本级不动产存量数据质量提升、采购不动产自助查询终端机等项目。
26.贺州市本级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采购25万元。用于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标准,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根据国家下达的2020年底卫星遥感影响和监测图斑,结合有关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开展湿地调查取证,全面掌握贺州市本级2020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三调”数据库。目前项目已完成,属历史欠款。
27.贺州市本级第三次国土调查8万元。历史欠款,用于支付以前年度已开展未支付的贺州市本级第三次国土调查费用。
28.采矿权收益评估、开展矿产资源保护工作等相关资金21万元。主要包含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服务、矿山储量年报评审、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经费等各项费用。
29.贺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划定、数据库建库及规划调整编制30万元。《贺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已于2024年1月24日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为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传导落实,规范我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开展我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划定、数据库建库及规划调整等三项工作。
30.落实土地常态化执法监管工作经费5万元。遏制新增违法占地行为发生、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维护我市土地管理秩序需要。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25.42万元,同比减少0.75万元,下降2.87%,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6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因公出国相关差旅费等。
(二)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4.65万元,同比减少0.3万元,减少6.1%。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严控接待事项,接待费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2026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同比无增减变动。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9.47万元,同比无变化。主要用于公务车辆运行维护等支出。
(五)会议费2026年预算3.8万元,同比减少0.25万元,减少6.17%。主要用于召开各类会议的费用。减少的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会议费用开支,会议费减少。
(六)培训费2026年预算7.5万元,同比减少0.2万元,减少2.6%。主要用于职工业务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减少的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严控培训事项,培训费减少。
四、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55215万元,其中:
1.2026年度征地拆迁资金46065万元,包含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1865万元、土地开发支出42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收储所需的土地开发及征地拆迁补偿资金。
2.和平路建设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贺州市和平路周边土地储备前期开发。
3.2026年土地出让业务经费15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储备业务经费。
4.八步区城东片区太白中路周边土地储备前期开发项目4500万元,主要用于八步区城东片区太白中路周边土地储备前期开发。
5.贺州市八步区城东片区爱莲东路周边土地储备前期开发项目2500万元,主要用于八步区城东片区爱莲东路周边土地储备前期开发。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284.54万元,较2025年预算减少63.81万元,减少18.32%,减少的主要原因2026年压减经费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5.65万元,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74.25万元(含货物类74.25万元,服务类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23%;分散采购预算651.4万元(含货物27.4万元,工程类504 万元,服务类12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9.77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目前,我部门办公用房面积共6700平方米;共有机动车7辆,原值价值127.1万元,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万元至200万元大型设备0 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2026年,预算安排新建办公用房0平方米,新建预算0万元,新建办公用房的原因是 ;预算安排购置大型设备0台,购置预算0万元;预算安排购置机动车0辆,购置预算0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6年,我局本级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34个,其中: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拨款项目30个,涉及资金600万元,大部分项目为支付以前年度欠款;上级资金列入本级预算拨款项目2个,涉及金额1136.3万元;自有资金列入财政预算项目2个,涉及资金1578.96万元。
其中项目1:拟出让矿山前期工作经费
项目情况:我局按照《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贺州市2023年度第一批采矿权出让计划的批复》(贺政函〔2023〕2号)等文件精神,开展矿山勘查实施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或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和审查等矿山出让前期工作,根据历年已完工、已采购的矿山勘查实施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或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土地复垦方案),查明拟出让矿山矿产资源储量,编制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等,为征缴国家收益提供储量依据,为下一步矿权出让提供依据。2026年需按招合同支付以前年度开展矿山勘查实施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的编制和审查费用。
年度绩效目标:为确保采矿权出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贺州市各矿山矿种、面积、高差等情况,申报拟出让矿山前期工作经费65万元用于支付拟出让矿山的各项前期技术准备工作,完成矿山勘查实施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或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等方案的编制和审查,为采矿权成功出让、保障国家资源权益、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奠定坚实基础。
产出数量:提交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总体方案审定稿≥1个。
产出质量:提交的报告合格率=100%
产出时效: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产出成本:2026年支付金额≤65万元
生态效益:规范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矿山生态环境
社会公众满意度:≥90%。
项目2: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经费2万元。
项目情况: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当年发生的地质灾害,部分需要应急处置,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2026年预计处置费用2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发生中型规模的地质灾害时,根据市级情况采取应急处置工作,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
产出数量:完成应急处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数≥1处。
产出质量:应急处置后隐患点险情控制成功率=100%。
产出时效:地质灾害隐患应急处置完成时间2026年12月31日前。
产出成本:费用支付成本≤2万元。
社会效益:转移安置受灾或受威胁群众人数≥10人。
社会公众满意度:人民群众满意度≥90%。
项目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10万元。
项目情况:开展宣传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含宣传培训经费,预警预报工作经费,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经费。大疆无人机精灵4RTK(地灾外业调查)保险年费,卫星电话话费支出等。
年度绩效目标:力争我市全年不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最大限度减少人民财产损失。按照自治区、市委市政府的指示要求开展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到位,预警到位,调查到位。
产出数量:宣传及应急综合演练次数≥10次。隐患点巡查排查≥300人次。发布预警信息≥20000条。
产出质量:隐患点宣传培训及巡排查覆盖率=100%。
产出时效:项目完成时间2026年12月31日前。
产出成本:费用支付成本≤10万元。
社会效益:受益群众≥100人。
社会公众满意度:群众满意度满意度≥90%。
二层事业单位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5215.00万元;纳入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公共财政预算拨0万元。其中:
其中项目1:2026年土地出让业务经费
项目情况:2026年支出预算150万元,资金来源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年度绩效目标:按时支付回建地放线和监管费,及开展正常工作需要的各项经费。
产出数量:市财政局下达土地收储业务经费150万元,用于支付日常收储工作经费及农民回建地放线费用监管费用,完成500间建筑物放线及监管,申报印花税合同20个。
产出质量:按时做好收储日常工作,放线及监管达到使用要求。
产出时效:完成放线后城区相关部门费用申报时间在一年内
产出成本:支付各项费用150万元。
经济效益:按时支付放线及监管费,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便利。
社会效益:及时完成征地拆迁,确保土地供应价格公平合理。
生态效益:保障土地城镇化率达到60%。
可持续影响:土地供应,财政收入增加,增加就业。
服务对象满意度:回建地放线工作服务单位按时收到放线费监管费,满意度达80%以上。
项目2:征地拆迁补偿支出项目
项目情况:2026年支出预算46065万元,资金来源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年度绩效目标:及时完成征地工作,按时完成供地出让,预计增加财政收入100000万元。
产出数量:土地收储面积达2000亩。
产出质量:土地储备完成率80%。
产出时效:预计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征地,预计2026年底前供地出让。
产出成本:预计总成本约46065万元。
经济效益:增加财政收入100000万元。
社会效益:城镇化土地保障率达60%。
可持续影响:土地供地出让后,项目道路建设可带动建筑材料生产,增加就业,增加税收,项目建成后有效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出行问题。
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民对土地收储的满意度达80%。
项目3:和平路建设资金项目
项目情况:2026年支出预算2000万元,资金来源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年度绩效目标:按项目进度完成支付,约为总量的50%。
产出数量:和平路周边土地收储前期开发建设工程完成量约50%。
产出质量:按要求进行土地收储前期建设。
产出时效:按进度完成前期建设。
产出成本:预计总成本约2000万元。
社会效益:城镇化土地保障率达60%。
可持续影响:土地供地出让后,项目道路建设可带动建筑材料生产,增加就业,增加税收,项目建成后有效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出行问题。
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民对土地收储的满意度达80%。
项目4:八步区城东片区太白中路周边土地储备前期开发项目
项目情况:2026年支出预算4500万元,资金来源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储备用地范围内征地拆迁及土石方平整、供水供电、管线迁移、土地管护等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9956.02万元。本年度计划投4500万元。
产出数量:储备用地范围内征地拆迁及管线迁移、土地管护、供水供电、土石方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本年度工程完工率30%以上。
产出质量:工程完成标准为验收合格。
产出时效:一年内完成总工程总量的30%。
产出成本:预计总成本约4500万元。
社会效益:改善周边配套及增加财政收入。
可持续影响:建设发展城市。
服务对象满意度:业主满意度70%。
项目5:贺州市八步区城东片区爱莲东路周边土地储备前期开发项目
项目情况:2026年支出预算2500万元,资金来源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储备用地范围内征地拆迁及清表、管线迁移、土地管护、供水供电、土石方平整等基本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建设期为36个月,项目总投资9970.56万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500万元。
产出数量:储备用地范围内征地拆迁及清表、管线迁移、土地管护、供水供电、土石方平整等基本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建设期为36个月,项目总投资9970.56万元。本年度工程完工率30%以上
产出质量:工程完成标准为验收合格。
产出时效:一年内完成总工程总量的30%。
产出成本:预计总成本约2500万元。
社会效益:改善周边配套及增加财政收入。
可持续影响:建设发展城市。
服务对象满意度:业主满意度7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是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非税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二、支出科目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等人员支出和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等。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事业运行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旅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贺州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二、2026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公开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1.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202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2026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盖章)
2026年3月30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