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 |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 |||
部门预算安排资金(万元) | 合计 | 714,418,970.19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74,316,545.19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622,116,600.00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
其他资金 | 17,985,825.00 | |||
部门职能概述(逐条填写,每条控制在100字以内。) | 1 |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 ||
2 |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 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 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 |||
3 |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 拟订考核标准。拟订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 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 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 |||
4 |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国家提出的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 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 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实施自然资 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 |||
5 | 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 专项规划。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 |||
6 | 负责城镇体系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改和审查报批。负责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黄线、城市蓝线的划定工作。负责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和城市项目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空间规划区内村镇规划管理工作。 | |||
7 | 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 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 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实施重大工程项目。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工作。 | |||
8 | 拟订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农用土地征收征用有关政策。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贺州市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监督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承担农用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拟订实施农用地管理政策,指导各县(区)农用地管理工作。 | |||
9 | 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编制矿业权出让计划(建议)。 | |||
10 | 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本级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监督管理测绘活动和测绘产品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 | |||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逐条填写,和部门职能对应) | 1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完成贺州市本级基础测绘成果更新;复制推广柳州市创新‘多测合一’模式助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的改革典型经验,以及委托质检机构对我市测绘项目进行成果质量随机抽查。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做好贺州市“多测合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 ||
2 | 完成《贺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 | |||
3 | 委托专业机构编制贺州市标定地价、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体系、编制国有建设用地资产价格体系、编制贺州市基准地价测算(更新)及对应数据库建立(更新),以及开展市本级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编制、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 | |||
4 | 完成城市规划区生态控制线、综合交通体系专项规划、蓝线专项规划、紫线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 |||
5 | 全面实行“净矿”出让实施工作和编制《贺州市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规划》、《贺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继续实施贺州市莲塘镇上寺村、平桂区黄田镇新村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 | |||
6 | 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凡条件成熟项目用地用矿应保尽保。 | |||
7 | 完成所有调查登记单元(分别是浮山风景名胜区、滑水冲自然保护区、黄洞林场、碧水岩风景名胜区以及姑婆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主体权籍调查工作 | |||
8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完成贺州市本级基础测绘成果更新;复制推广柳州市创新‘多测合一’模式助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的改革典型经验,以及委托质检机构对我市测绘项目进行成果质量随机抽查。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做好贺州市“多测合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 |||
9 | 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 | |||
10 | 编制国有农用地资产核算和持续聚焦资源要素保障工作。利用国家支持东融建设政策加强要素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 | |||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二级指标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四个维度填写) | 数量指标 | 1.恢复耕地面积;2.实有耕地保有量;3.实有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完成率。5.新增城镇建设用地面积。6.编制村庄规划数量。7.完成个人住宅建筑方案审批个数。8.完成规划建筑方案技术审批个数。9.完成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登簿。 | 1.贺州市全年恢复耕地8.9万亩;2.实有耕地保有量≥172.35万亩;3.实有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54.77万亩。4.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完成率=100%。5.新增城镇建设用地面积≥25平方公里。6.编制村庄规划数量≥100个。7.完成个人住宅建筑方案审批个数≥30。8.完成规划建筑方案(含调整方案)技术审批个数≥80个。9.完成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登簿≥10万本。 | |
质量指标 | 1.矿山问题整改完成率;2.贺州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度工程量达标率;3.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城市建设的积极作用; | 1.矿山问题整改完成率≥95%;2.贺州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度工程量达标率≥90%;3.修订完成《贺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
时效指标 | 1.地质灾害治理隐患点勘察设计成果提交及时率;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间;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间。 | 1.地质灾害治理隐患点勘察设计成果提交及时率≥90%;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间≤3天;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间≤1天。 | ||
成本指标 | 各项目成本超支率 | 各项目成本超支率=0% | ||
效益指标(二级指标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四个维度填写,至少选择其中一种填写) | 经济效益指标 | 1.全市土地出让收入;2.实现矿业权出让收益。 | 1.全市土地出让收入≥23亿元;2.实现矿业权出让收益≥7.2亿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1.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2.提升不动产登记业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 1.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成果“达到目标”。2.提升不动产登记业务效率和服务水平“达到目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1.遏制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行为。2.持续推进耕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的保护。3.地质灾害防治防御效果。 | .遏制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行为“达到目标”。2.持续推进耕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的保护“达到目标”。3.地质灾害防治防御效果“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保持在低水平”。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全市重大项目用地。 | 保障全市重大项目用地“达到目标”。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参与调查的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 | |
备注: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预算单位填写的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部门职能、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要对应。3.本表的职能应根据单位三定方案,中长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要点等进行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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