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02-21 10:49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度部门预算贺州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项目名称 |
和平路建设资金 |
项目编码 |
451100240430300010759 |
项目实施单位 |
贺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项目主管单位 |
303-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
项目属性 |
2-阶段性项目 |
资金总额 |
资金来源 |
金额(元) |
合计 |
|
10000000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其中:上级 |
0 |
本级 |
0 |
政府性基金 |
|
10000000 |
其他资金 |
|
0 |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
根据市人民政府批示精神(办件2024105186),储备中心为贺州市和平路周边土地储备前期开发项目业主,委托生态新城公司作为代建单位,和平路建设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为5417.45万元,预计2025年支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费用及工程进度款可达约1000万元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5年1月1日 |
项目终止时间 |
2025年12月31日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按建设进度支付费用。 |
中期绩效目标(跨年度项目必填) |
|
年度绩效目标 |
根据市人民政府批示精神(办件2024105186),储备中心为贺州市和平路周边土地储备前期开发项目业主,委托生态新城公司作为代建单位,和平路建设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为5417.45万元,预计2025年支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费用及工程进度款可达约1000万元 |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和平路周边土地收储前期开发支出 |
=10000000元 |
质量指标 |
按要求进行土地收储前期建设 |
按要求完成前期工作 |
时效指标 |
按进度完成前期建设 |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
成本指标 |
前期建设项目费用 |
=10000000元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增加财政收入 |
约1亿元 |
社会效益 |
城镇化土地保障 |
60% |
可持续影响 |
土地供地出让后,项目道路建设可带动建筑材料生产,增加就业,增加税收,项目建成后有效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出行问题。 |
长期影响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建设项目完成情况 |
80% |
2025年度部门预算贺州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项目名称 |
2025年土地出让业务经费 |
项目编码 |
451100250430300010284 |
项目实施单位 |
贺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项目主管单位 |
303-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
项目属性 |
2-阶段性项目 |
资金总额 |
资金来源 |
金额(元) |
合计 |
|
1500000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其中:上级 |
0 |
本级 |
0 |
政府性基金 |
|
1500000 |
其他资金 |
|
0 |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
为历年及2025年回建地放线费130万元、历年及2025年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印花税及附加费等相关费用20万元。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5年1月1日 |
项目终止时间 |
2025年12月31日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按实际工作进度安排。 |
中期绩效目标(跨年度项目必填) |
|
年度绩效目标 |
回建地放线和监管费用及开展正常工作需要的各项经费。 |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市财政局下达土地收储业务经费150万元,用于支付日常收储工作经费及农民回建地放线费用和监管费用。 |
完成600间建筑物放线及监管。 |
质量指标 |
按时做好收储日常工作,放线及监管结果达到使用要求。 |
放线及监管结果达到要求。 |
时效指标 |
按时支付各项费用 |
2025年12月31日前 |
成本指标 |
支付各项费用 |
150万元。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按时支付放线及监管费用,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便利。 |
按要求完成征地拆迁工作。 |
社会效益 |
及时完成征地拆迁,确保土地供应价格公平合理。 |
及时完成征地拆迁,确保土地供应价格公平合理。 |
生态效益 |
保障土地城镇化率。 |
达到60%。 |
可持续影响 |
土地供应,财政收入增加,增加就业。 |
土地供应,财政收入增加,增加就业。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回建地放线工作服务单位满意度。 |
80%以上。 |
2025年度部门预算贺州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项目名称 |
2025年征地拆迁资金 |
项目编码 |
451100250430300010285 |
项目实施单位 |
贺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项目主管单位 |
303-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
项目属性 |
2-阶段性项目 |
资金总额 |
资金来源 |
金额(元) |
合计 |
|
597385000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其中:上级 |
0 |
本级 |
0 |
政府性基金 |
|
597385000 |
其他资金 |
|
0 |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
用于支付2025年新供地块征地拆迁资金、历年已供地块应付未付的征地拆迁成本、“两地”征地拆迁资金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森林植被恢复费及其他相关前期费用。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5年1月1日 |
项目终止时间 |
2025年12月31日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按征地拆迁进度及各项目付款申请综合考虑拨款金额及拨款时间。 |
中期绩效目标(跨年度项目必填) |
|
年度绩效目标 |
按时完成2025年征地拆迁任务并支付一定的征地拆迁资金。 |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土地收储面积 |
土地收储3000亩 |
质量指标 |
按计划进行土地储备 |
土地收储完成率80% |
时效指标 |
完成土地收储时间 |
2025年12月31日前 |
成本指标 |
完成土地收储的成本 |
5.97385亿元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增加财政收入 |
10亿元 |
社会效益 |
城镇化土地保障 |
60% |
可持续影响 |
土地供地出让后,项目道路建设可带动建筑材料生产,增加就业,增加税收,项目建成后有效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出行问题。 |
长期影响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对土地收储的满意度 |
80%以上。 |
2025年度部门预算贺州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项目名称 |
广西贺州市嘉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61226.2平方米地块退城进园项目(退城部分) |
项目编码 |
451100250430300010760 |
项目实施单位 |
贺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项目主管单位 |
303-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
项目属性 |
1-经常性项目 |
资金总额 |
资金来源 |
金额(元) |
合计 |
|
5240000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其中:上级 |
0 |
本级 |
0 |
政府性基金 |
|
5240000 |
其他资金 |
|
0 |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
根据市人民政府《广西贺州市嘉和实业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拨付广西贺州市嘉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退城进园项目土地重新供地增值部分补偿费用的请示》批示精神,视土地收支情况从2024年征拆资金中调剂安排该公司“重新供地的增值部分”60%的60%剩余退城进园补偿款2023.7849万元(2024年已拨付1500万元),以及新厂区项目建设达到“正负零”后“重新供地的增值部分”60%的20%退城进园补偿款1349.1899万元(安排给高新管委会)。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5年1月1日 |
项目终止时间 |
2025年12月31日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广西贺州市嘉和实业有限公司付款申请材料到位后一次性拨付。 |
中期绩效目标(跨年度项目必填) |
|
年度绩效目标 |
根据市人民政府《广西贺州市嘉和实业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拨付广西贺州市嘉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退城进园项目土地重新供地增值部分补偿费用的请示》批示精神,拨付退城进园补偿款。 |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退城进园补偿款 |
=5240000元 |
质量指标 |
按要求进行补偿 |
完成补偿款拨付 |
时效指标 |
按进度进行补偿 |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
成本指标 |
发放补偿款 |
=5240000元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发展当地工业,增加税收 |
增加税收 |
社会效益 |
促进城市规划、环保等 |
城市发展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退城进园顺利完成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