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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成文日期:2024年03月18日
标  题: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桂林-恭城-贺州高速公路(桂林至钟山段)9标段二期拌合站、运输便道、弃土场、材料堆场、生活用房临时用地手续的批复
发文字号:贺自然资函〔2024〕158号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8日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桂林-恭城-贺州高速公路(桂林至钟山段)9标段二期拌合站、运输便道、弃土场、材料堆场、生活用房临时用地手续的批复

2024-03-18 17:02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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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办理桂林-恭城-贺州高速公路(桂林至钟山段)9标段二期临时用地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2〕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钟山县两安瑶族乡两安村委、三联村委;钟山镇护平村委和红花镇古楼村委的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共11.3129公顷(共17个地块)其中农用地11.2953公顷(水田0.8296公顷、旱地0.0260公顷、果园0.9146公顷、乔木林地6.0812公顷、灌木林地1.3113公顷、其他林地1.3679公顷、其他草地0.2183公顷、农村道路0.3941公顷、养殖坑塘0.0050公顷、沟渠0.1335公顷、设施农用地0.0138公顷),建设用地0.0176公顷(物流仓储用地0.0127公顷、农村宅基地0.0001公顷、特殊用地0.0035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0013公顷),用于桂林-恭城-贺州高速公路(桂林至钟山段)9标段二期临时用地。具体如下:

(一)拌合站总面积1.8316公顷:1#拌合站设在钟山县两安瑶族乡两安村委立头和回龙自然村,面积1.1308公顷,地类为乔木林地0.4019公顷、灌木林地0.6690公顷、农村道路0.0599公顷;2号隧道拌合站设在钟山县两安瑶族乡两安村委和三联村委的茅樟和黄竹自然村,面积0.7008公顷;地类为果园0.3807公顷、乔木林地0.3201公顷。

(二)运输便道总面积3.2366公顷:3#运输便道设在钟山县两安瑶族乡两安村委立头自然村,面积0.1839公顷,地类为水田0.1497公顷、乔木林地0.0045公顷、沟渠0.0297公顷,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1292公顷;东1#运输便道设在钟山县两安瑶族乡两安村委龙窝自然村,面积0.0710公顷,地类为水田0.0354公顷、农村道路0.0356公顷,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0047公顷;南1#运输便道设在钟山县两安瑶族乡两安村委立头自然村,面积0.4708公顷,地类为水田0.1202公顷、旱地0.0260公顷、乔木林地0.1278公顷、灌木林地0.0120公顷、其他草地0.0417公顷、农村道路0.1341公顷、沟渠0.0042公顷、特殊用地0.0035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0013公顷,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1300公顷;L2-3运输便道设在钟山县钟山镇护平村委浪古自然村,面积0.0360公顷,地类为乔木林地0.0360公顷;L2-4运输便道设在钟山县红花镇古楼村茶源自然村,面积0.8153公顷,地类为水田0.0137公顷、乔木林地0.6734公顷、农村道路0.0868公顷、沟渠0.0413公顷,农村宅基地0.0001公顷,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0120公顷;2号运输便道设在钟山县两安瑶族乡两安村委和三联村委的茅樟和黄竹自然村,面积1.1513公顷,地类为水田0.0025公顷、果园0.0793公顷、乔木林地0.6696公顷、其他林地0.3949公顷、养殖坑塘0.0050公顷;浅埋段运输便道设在钟山县两安瑶族乡两安村委的茅樟自然村,面积0.5083公顷,地类为乔木林地0.4617公顷、其他草地0.0466公顷。

(三)材料堆场总面积2.2820公顷:材料堆场设在钟山县两安瑶族乡两安村委立头自然村,面积0.5710公顷,地类为乔木林地0.0870公顷、灌木林地0.4685公顷、沟渠0.0155公顷;2号材料堆场设在钟山县两安瑶族乡两安村委的茅樟和福船自然村面积1.7110公顷,地类为水田0.0459公顷、果园0.0544公顷、乔木林地0.8436公顷、其他林地0.7225公顷、农村道路0.0446公顷。

(四)弃土场总面积2.2120公顷:L2-2弃土场设在钟山县红花镇古楼村委茶源自然村,面积0.7665公顷,地类为水田0.1157公顷、乔木林地0.3566公顷、灌木林地0.1618公顷、其他草地0.1186公顷、设施农用地0.0138公顷;L2-4#弃土场设在钟山县红花镇古楼村委茶源自然村,面积0.6274公顷,地类为乔木林地0.6274公顷;L2-5#弃土场设在钟山县红花镇古楼村委茶源自然村,面积0.6222公顷,地类为水田0.1989公顷、乔木林地0.3050公顷、其他林地0.0425公顷、农村道路0.0330公顷、沟渠0.0428公顷;浅埋段弃土场设在钟山县两安瑶族乡两安村委和三联村委的茅樟和黄竹自然村面积0.1959公顷,地类为乔木林地0.1845公顷、其他草地0.0114公顷。

(五)生活用房总面积1.7507公顷:2号隧道生活用房设在钟山县两安瑶族乡两安村委茅樟自然村,面积0.6693公顷;地类为果园0.0858公顷、乔木林地0.5835公顷;一号隧道出口生活用房设在钟山县两安瑶族乡两安村委茅樟自然村,面积1.0814公顷;地类为水田0.1477公顷、果园0.3145公顷、乔木林地0.6065公顷,物流仓储用地0.0127公顷。作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用于拌合站、运输便道、弃土场、材料堆场、生活用房的临时用地。你单位需按各设施申请范围内的面积和地类实施建设,使用期间不得改变批准用途,不得出售、抵押或转让,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不得影响城市建设规划、市容卫生;不得妨碍道路交通、损坏通讯、水利、供电线路等公共设施;不得造成安全隐患。

二、该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为四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临时用地期满后,你单位应按照通过评审的《桂林-恭城-贺州高速公路(桂林至钟山段)9标段二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将复垦验收合格后的土地归还原土地权属人管理。

三、该宗临时用地涉及林业、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职责的,应在临时用地使用前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批准手续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等7部门关于建立耕地占用税部门协作和信息交换工作机制的通知》(桂税发〔2022〕34号)文要求,临时用地批复之日起,你单位应在30日内主动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申报耕地占用税费。


附件:桂林-恭城-贺州高速公路(桂林至钟山段9段二期拌合站、运输便道、弃土场、材料堆场和生活用房临时用地坐标范围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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