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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贺州市八步区 流转使用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 葛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节余指标建新区实施方案 (第二批)的批复

2021-07-15 16:35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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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区人民政府:

《关于审批<贺州市八步区流转使用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葛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建新区实施方案(第二批)>的函》及材料收悉。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37号)、《关于加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和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8〕64号)等文件要求,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贺州市八步区流转使用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葛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建新区实施方案(第二批)》。

二、同意建新区实施规模。该项目于2020年6月4日获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桂自然资函〔2020〕1593号)批复同意预支指标交易15.31公顷(其中耕地14.36公顷),本次交易指标面积为11.5689公顷(其中耕地10.8510公顷),预支指标交易竞得人为贺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同意建新区占用土地面积6.0247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面积5.8229公顷(含耕地面积为2.3147公顷),未利用地0.2018公顷。剩余挂钩周转指标依据剩余预支指标交易数和拆旧区复垦验收确认文确定的实际剩余指标数安排建新区建设。

三、要严格按批复文件组织实施,按照集约节约用地要求,切实做好建新地块的用地规划,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建新区土地征收使用审批手续。要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安置补偿措施。

四、请你府督促八步区自然资源局及时完善在线备案系统相关数据,保持数据及时性。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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