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受理公众举报的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规定,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线索。
二、受理渠道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依托现有的12345市民服务热线、群众来信来访或贺州市自然资源门户网站领导信箱等渠道,接收公众举报的自然资源领域范围内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线索。
(一)通过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举报;
(二)通过贺州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领导信箱渠道举报;
(三)通过来信来访举报,来信地址: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403号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邮编:542899;以及贺州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定地点;
(四)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门户网站信访渠道举报。
三、受理要求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举报时,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和举报事实,需提供举报的详细地址、违法事实、现场相片等基本信息。实行实名举报的,举报人举报违法行为时需提供本人真实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进行回访。受理机构将做好举报人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不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信息。
四、举报处理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负责自然资源领域范围内生态环境问题线索举报处理的统筹协调工作,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室单位负责具体核查处理工作。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收到举报线索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转办相关县(区)自然资源局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处理结果反馈
按照“谁处理、谁回应”的原则,办理单位在及时调查、核实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反馈举报人。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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