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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定贺州市2019年 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 进展情况报告的请示贺自然资报〔2020〕377号

2020-06-05 19:15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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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督察意见书》(穗〔2020〕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2020〕2号)要求,我局拟定了《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函》(代拟稿),现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请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报送。

附件: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

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函(代拟稿)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5日

(联系人:龙东翔,联系电话:0774—5281373;18677498688)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

发现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函

(代拟稿)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编号:S20200387)要求,针对我市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清单,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研究部署,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逐条核实,分析存在问题,全力抓好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有关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清单涉及我市4个方面10类396个问题。截至5月22日,已整改到位149个(其中:《工作方案》要求在4月19日、6月30日前应整改到位问题16个,已整改到位14个;《工作方案》要求在12月31日前应整改到位问题320个,已整改到位122个;结合实际情况持续推进整改问题60个,已整改到位13个)。

(一)《工作方案》要求4月19日、6月30日应整改到位问题情况

1.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现状不符合要求(1-2)。涉及问题2个,未完成整改2个。

2.闲置土地(4-3-8)。涉及问题9个,已完成整改9个。整改到位情况:序号755宗地使用权人为广西贺州天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贺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贺政函〔2019〕423号),已采取协议有偿方式收回该宗地使用权;序号757、761、762宗地使用权人为为广西纯一陶瓷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1月开工建设;序号764为广西贺州市灵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有,已于2019年6月开工建设;序号765宗地使用权人为贺州市吉恩置业有限公司(原贺州市冶建投资有限公司),以合同纠纷问题上诉法院,现已进入司法程序;序号769宗地使用权人为广西昭平县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9月开工建设;序号770、771使用权人为梁京,该宗地因合同纠纷经法院审理后,经昭平县人民政府批准(昭政阅〔2019〕12号),依法解除出让合同,已采取协议有偿方式收回该宗地使用权。

3.大图斑审核不通过(3-1-1)。涉及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2个。整改到位情况: 2018年度土地卫片图斑号八步区251-2,图斑监控面积115.9亩(耕地61.9亩),目前有43.2亩(耕地34.2亩)分别取得用地批复,桂政土批函11〔2019〕532、135、803、659号批文,剩余72.2亩(耕地27.7亩)非立案整改已到位;图斑号钟山340号,经再次核查发现有部分土地存在违法占地建设行为,钟山县自然资源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经实测,违法占地面积71355.4平方米(折107亩),罚款214.06万元(已收缴到位),没收违法建筑45559.4平方米,拆除复耕到位面积38.69亩,移送纪检1人,追究刑事责任1人,现已结案。

4.大图斑核查中未查处整改(3-1-2)。涉及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1个。整改到位情况:2018年度土地卫片图斑号钟山县91,图斑面积19.7亩,其中耕地16.12亩,为钟山十里画廊项目指挥部,现已拆除复耕,整改完成。

5.违法用地(4-3-10)。涉及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1个。整改到位情况:为钟山十里画廊项目部分用地,现已固化地块完成拆除复耕、地面上的建筑物已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6.重大典型问题(4-3-13)。涉及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1个。整改到位情况:该项目为钟山十里画廊项目用地,属钟山兴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违法占地675.11亩(其中水田428.14亩、旱地127.1亩、果园24.83亩、有林地6.56亩、农村道路7.7亩、沟渠9.21亩、其他草地3.44亩、坑塘水面4.72亩、未利用地1.27亩、田坎4.18亩、村庄2.95亩、公路0.58亩、裸地53.75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68亩)。已建成景区停车场、景区大门、瑶族风情园、驿站和汽车营地、大型沟渠及部分土地已种植草皮及观赏树。钟山县国土资源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做出处罚决定。目前违法当事人已履行处罚决定;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新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已移交财政部门处置;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新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已移交法院强制执行;相关人员涉及违规违纪行为移交纪检部门已处理到位。

    项目园区的停车场、景区大门、瑶族风情园等用地于2018年12月取得用地批复(桂政土批函〔2018〕1062号),批复面积4.599公顷(折68.99亩),已供地;驿站和汽车营地已拆除复耕,大型沟渠及部分土地已种植草皮及观赏树的地块已整改完成,种植水生作物及蔬菜。

(二)《工作方案》要求12月31日应整改到位问题情况

1.历年挂账问题-擅自调整土地使用条件(4-1-2)。涉及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1个。整改到位情况:2018年6月12日我市人民政府以贺政函〔2018〕173号文批复了《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西虎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文源华都项目用地调整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补交出让价款方案》,房地产开发商须补交出让价款1076.25万元。2018年7月11日,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价款400万元。该公司至今没有缴纳,2019年10月14日,我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决定强制执行催告通知书》(贺自然资催告〔2019〕2号),该公司收到催告通知书后十日内仍未履行缴款义务。2019年11月5日我局依法向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11月27日经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9)桂1102行审11号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2.擅自扩大自治区审批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承诺范围(2-5)。涉及问题121个,已完成整改121个。

3.“占水田补水田”承诺逾期未兑现(2-6)。涉及问题113个,未完成整改。

4.设施农用地违法占用基本农田问题点多面广(2-8)。涉及问题85个,已完成整改1宗,未完成整改84宗。

(三)《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推动整改落实问题情况

补充耕地项目不实、后期管护不到位(2-3-1、2-3-2)。涉及问题60个,已整改完成13个。整改到位情况:序号82,已经申请解挂并重新落实了新项挂靠;序号79、437、438、439、440、441、442、444、445、446、447、449已经申请解挂且不需要报批。

二、下一步工作

    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贺州市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整改任务。

贺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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