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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1-01-08 10:10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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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贺州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和公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度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加强统筹协调,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制定《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中心组2020年理论学习安排》,全年共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5次,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扎实推进理论武装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制定《贺州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工作规则,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我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将法治建设责任贯彻落实到我局的执法、服务、监管全过程,全面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取得积极成效。整合并优化各申请表格、申请报告等材料,制定统一的“一张表”,推行试行“一次性告知、一次性申报,并联审批、一表多办”,从根本上解决困扰企业和群众“多个窗口,多套材料”等问题。二是优化服务环节促审批。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用户办理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并梳理出“只跑一次”的审批事项与可容缺受理的审批事项,深化“一网通办”,提高网上办事力度,压缩审批时限,整体审批提速58%。三是实现“供地即发证、拿地即开工”。制定《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供地即发证”“拿地即开工”工作方案》,对全市各类重大项目(不包含房地产业、服务业)、工业项目、民生和基础设施类项目等在完成供应审批手续情况下,实行土地供应前开展权籍调查的方式,实现“供地即发证、拿地即开工”。四是全力打造“零次跑”的不动产业务办理新模式。进一步压缩办理环节、加强“一窗服务”优化,压缩办理时间,通过实行“多测合一”“联合验收”,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设立信都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实现不动产登记服务向乡镇延伸。积极探索不动产登记信息脱密脱敏,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公开查询;推进就近办和异地办便民办理模式,开展“全市联合通办”;推动电子证照网上核验,启用“贺州不动产”手机APP网上办模式。通过多渠道、多举措、强执行的推进,有效优化了我市自然资源领域的营商环境。

(三)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我局全力支持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履职工作,今年共办理回复人大、政协代表议案、建议13件,办结率为100%。行政机关负责人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积极出庭应诉,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推动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法治建设的协同性有待加强。个别干部职工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思想,不能深刻领会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对法治建设的工作推动力度不够,仍存在以老办法、老规矩来开展新形势下的工作,缺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法治建设的配合度有待提升。对于法治建设活动的开展,部分科室仅停留在表面,缺少系统的谋划、总结、提炼,没有很好的形成合力,形成行之有效的可复制性经验,把法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到全系统的各行业、各链条、各层次之中。

(三)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日常的行政监管和执法活动中,部分执法人员对新法律、新法规、新政策的学习和把握不到位,知识面更新不够,仍需加大对执法人员的系统性执法教育培训,加强案件监管与审核,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2020年,我局党组制定并印发《中共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全市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两件党内规范性文件,完善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强化对权力的制约。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一是编制、更新《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权责清单》。包含本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行政给付、其他行政权力等全部事项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二是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城乡规划资质、地理测绘信息等方面按相关规定开展抽查,并按要求向社会公示。三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我局今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0起,均在作出执法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主动公开,按期公示率达到100%。四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明确应进行音像记录的执法环节、记录方式、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督促执法人员依照制度要求持证上岗并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五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照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规定,明确界定行政执法类别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对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执法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等形成制度予以明确,确保合法性审查到位。今年我局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29起,均通过法制部门审核。

(三)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我局制定《贺州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2020年贺州市自然资源局“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等工作规则,明确工作要求,将普法责任贯彻落实到我局的执法、服务、监管全过程;在“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组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在各县(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法治宣传;在我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推送违法典型案例,推动“以案释法”工作。通过普法宣传的点、面结合,完善了普法方式,扩大了普法范围,丰富了普法内容,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绝对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满意为标准,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继续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训练,抓紧时效性与知识更新力度,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来改善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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