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专业技术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战略,推动西江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安排,贺州市拟申报“西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国家示范工程”,现公开向广大专业技术单位征询项目申报实施方案编制费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依据广西水资源分区,贺州市全域均位于西江流域范围内,拟将八步区、平桂区、昭平县、钟山县和富川瑶族自治县5个县(区)划定为西江流域(贺州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范围,总面积约1.18万平方千米,工程总投资约25亿元。
二、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一)前期工作。包括收集、整理、分析各部门基础资料,子项目情况梳理等。
(二)专题研究。包括生态修复格局构建和问题识别专题研究,水生态保护修复专题研究,林地生态修复专题研究。
(三)实施方案编制。生态问题识别与诊断,保护修复目标和标准设立,单元划分和工程布局,保护修复模式与措施,资金估算和投资预算,制作相关附表、附图等。
(四)技术服务。提供与项目申报相关的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撑,协助组织专家评审、申报材料修改及申报答辩。
三、成果要求
(一)质量要求。实施方案需通过自治区级评审立项,并符合国家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申报要求。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编制并提交成果。
四、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自然资源领域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承担过生态保护修复类项目相关技术服务编制业绩(包括实施方案、生态修复规划、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需提供合同证明)。
(三)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函(含服务费用明细和依据)。
(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相关业绩证明。
(四)无违法违规承诺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六、其他说明
本公告仅征求西江流域(贺州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费报价以供安排资金,非询价确定编制单位。请参与报价单位于2025年3月27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邮寄或送至我局(贺州大道403号)306办公室。联系人:高洋,联系电话:0774-5685521。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4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