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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34793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成文日期:2025年06月24日
标  题: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1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A类)
发文字号:贺自然资函〔2025〕99号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4日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1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A类)

2025-06-24 16:09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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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八步区八步街道城区中路及西路堤项目和保障性住房项目涉及产业用地调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12年以来,因八步区保障性住房、站前大道、城区中路及西路堤、健康云港等项目建设需要,征用了三加村民委员会、三加村第1、2、3、4、5、6、13-1、13-2、14、15、16村民小组土地343.7亩。按照规定,需安排三加村民委员会、三加村第1、2、3、4、5、6、13-1、13-2、14、15、16村民小组产业发展用地34.37亩。根据市“整体规划、连片安置”的总体规划指导思想,为更好发挥产业地效益,整合土地资源,结合八步街道征地拆迁实际情况,在征求三加村委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八步街道征拆指挥部将上述产业发展用地安排在《贺州学院一期、二期及西麦用地项目农民产业发展用地调整图》范围内剩余产业发展用地上。具体工作进展如下:2025年1月10日将产业地用地红线图办理完成,交付三加村委会,2025年4月完成办理地类面积分类、林地确认、征拆完成证明等相关手续。目前八步街道正在向八步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耕作层剥离手续。待上述手续完成后,八步街道即可向我局申请办理供地手续。

 二、34.37亩产业用地已于2009至2014年完成用地报批,批复文号分别为:桂政土批函〔2009〕311号、桂政土批函〔2011〕463号、桂国土批函〔2013〕501号、桂国土批函〔2014〕355号。我局对产业发展用地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采用核销制,产业发展用地项目在用地报批阶段直接核销所需计划指标,做到应保尽保。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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