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25816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12日 |
标 题: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8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 (A类) | |
发文字号:贺自然资函〔2025〕9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2日 |
梁家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稳步推进、持续整治耕地“非粮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落实耕地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耕地保护是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社会稳定、人民祸福的大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关注耕地保护,把耕地保护列入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要像保护大熊猫那样保护耕地,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国家层面先后出台了《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对突破耕地保护红线等重大问题实行“一票否决”,严肃问责、终身追责。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实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23年到2027年5年期间每年完成耕地保护任务缺口的10%,作为年度恢复耕地考核任务纳入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对未按计划完成年度恢复任务的,要按300元/亩标准(广西)缴纳经济补偿费用,缺口数结转计入下一年度恢复任务。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高位推动,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田长办、新成立了田长制工作中心、增设了人员编制,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田长体系,建立了田长直通机制,定期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耕地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每年都通过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耕地保护工作,召开一级田长会议布置年度工作措施、任务,推动各县(区)通过大力整改恢复耕地、实施开垦新增耕地项目增加耕地流入,严格卫片执法、加强用途管控遏制耕地流出。2022年以来我市共实现耕地流入20.65万亩、入库新增耕地数量指标4.52万亩,实现连续四年耕地净增加,2024年耕地保有量184.33万亩,较保护任务多11.9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155.41万亩,较保护任务多6429亩,牢牢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在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中连续三年在全区排名前列。我市在推进耕地保护工作的同时,还非常注重维护群众利益,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充分与群众进行沟通,从源头上避免了“简单化”“一刀切”等形式主义问题发生。
二、耕地保护政策调整情况
鉴于近年来在推进耕地保护工作过程中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今年国家拟改进调查地类认定标准、对流出耕地留足过渡期,确保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一)改进调查地类认定标准和规则。国家拟调整优化地类认定标准和调查规则,主要以耕作层是否被破坏为认定标准,只要耕作层未被破坏的,采取棚架培植、种植浅根系作物等均可认定为耕地。
(二)耕地“非粮化”整改留足合理过渡期。分类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作物生长周期等设置必要的过渡期,编制过渡期方案有序整改恢复。
三、建议事项落实情况
(一)关于“加大地块排查,着力开展农村土地改造”的建议方面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改造。一是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保持和提升耕地质量。2021年以来全市推广冬种绿肥累计59.41万亩、秸秆还田累计584.67万亩、有机肥施用累计231.46万亩、改造中低产田累计40.01万亩、酸化土改良累计8.95万亩,全市耕地质量同比提高0.01等。二是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田抗灾减灾能力。2021年以来,全市共建成高标准农田50.31万亩,修建了一大批田间道路、灌排渠道、小型拦水坝、农田防护墙等,受益群众达120万人。
下一步,我市将以牢牢守住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有力提升耕地质量为目的,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好现状耕地和潜力耕地实际利用情况摸底调查和过渡期整改恢复方案编制工作。对近年来流出的耕地,按照“认定一批、恢复一批、置换一批”分类处置,编制过渡期整改方案,充分考虑农作物生长周期,留足合理过渡期,按照恢复方案年度目标有序推进整改恢复,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二是继续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按要求继续推广冬种绿肥、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中低产田改造、酸化土改良等项目,持续提升我市耕地质量。三是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进田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灌排体系,提高道路通达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争取将所有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为高标准农田,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集成推广先进农业生产技术,为农业发展持续提供新动能。
(二)关于“加大惠农资金投入,着力扩大产业奖补范围”的建议方面
2021年以来,我市严格落实惠农政策,共争取稳粮扶粮补贴和项目资金7.17亿元,其中落实稻谷生产补贴(含双季稻补贴)资金8528万元、中央粮油单产提升行动资金1751万元、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资金400万元。积极落实《贺州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指导意见》,对“非粮化”和撂荒治理后的耕地种植粮食作物给予每亩300元以上的资金扶持,进一步激发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种好粮食的积极性;2024年全市统筹整合财政资金1900多万元用于扶持粮食生产,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同时,我市落实产业奖补资金2.17亿元,鼓励和引导监测对象、脱贫户通过发展水稻、玉米等产业增收。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重农扶粮政策,健全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认真做好耕地地力补贴、稻谷生产补贴等涉粮补贴和项目资金发放,积极争取国家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推进项目资金、粮食规模种植主体提升行动奖补资金、水稻高产攻关示范项目等上级稳粮补贴资金,加大粮食生产财政投入,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关于“加强整治资金统筹,着力推进土地代耕代种的”建议方面
近年来,我市加大统筹力度。通过土地流转、推进社会化服务等工作,破解农村劳动力减少、耕地不能稳定持续利用问题。一是稳步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用好用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5个县(区)依托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均建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畅通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渠道。2021年以来,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293宗,交易额7985万元。二是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和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化农业有机衔接,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社会化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截至2024年,全市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分别达到235家和373家,服务农户超过12.1万户。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对农户种植意愿进行摸底调查,对不愿种植、无劳力种植的农户,采取流转的方式,由企业、种植大户代耕代种、发展规模农业产业,着力提升农业发展效益,推动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高质高效可持续发展。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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