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生:
您好!您对贺州自建房规划审批的一些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自我市建市以来,城镇化进度不断加快,城区涌现出了大量的个人住宅和农民安置回建地。个人住宅和农民安置回建地在审批、建设过程中,由于缺少对建筑立面统一的管控,确实存在建筑立面风格参差不齐,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的问题。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心城区城市风貌,打造协调有序统一的立面空间,2022年我局组织编制了《贺州市中心城区个人住宅(回建地)建筑立面风貌“四统一”设计方案》,提出个人住宅(回建地)“四统一”标准(统一的现代简约风格样式,统一的素雅明快外墙色彩,统一的坡屋顶造型,统一的门窗构件),对个人住宅(回建地)建筑风貌进行引导管控。为推动《贺州市中心城区个人住宅(回建地)建筑立面风貌“四统一”设计方案》的有效实施,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1月18日出台了《贺州市中心城区个人住宅(回建地)建筑风貌管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职责。截至目前,按照“四统一”标准审查批复了60多个个人住宅(回建地)项目设计方案。
目前我局正在对《贺州市中心城区个人住宅(回建地)建筑立面风貌“四统一”设计方案》中的管控细节进行细化和明确,并将出台相应的管控导则方案。针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充分研究后我们将融入到导则方案中去,同时我们也将通过学习其他地市经验做法,结合贺州当地文化特征,出台具有贺州特色的个人住宅(回建地)管控导则方案,更好地推动个人住宅(回建地)的规划审批及管控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自建房规划审批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对贺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提供宝贵建议。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5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