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汇豪国际城小区地下车位扩建工作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会同市住建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八步区政府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汇豪国际城小区新增地下车库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6月24日依法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书面反馈意见。2019年7月中旬,为进一步了解利害关系人意见,我局委托汇豪国际城物业管理机构对小区各业主发放《汇豪国际城局部规划优化方案意见调查表》,但部分业主提出《汇豪国际城局部规划优化方案意见调查表》设置不合理,没有法律依据,此次业主意见征集活动并未收到预期效果。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19日依法进行二次公示及意见收集公告,公示期间合法有效的反对票虽仅有3票,但仍不断收到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书面反馈意见。
二、为推动汇豪小区业委会成立,2020年初至今,市住建局组织相关协调会3次,但各业主意见难以统一,推动难度大,为更好推进工作,市住建局通过推动小区功能型党支部成立以推动业主委员会成立。2020年8月1日,汇豪国际城功能型党支部成立,辖区街道办及社区就小区业委会成立工作正与汇豪小区党支部积极协商,将在近期选出楼栋代表,为成立业委会奠定基础。
三、结合以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按有关程序于2020年8月5日组织公开听证,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会上,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其中11名听证代表对《方案》陈述了意见,我局及参会部门代表进行了解答。11名听证代表意见陈述主要为五点:一是地下车库建设应经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地质勘测、评估,目前已开挖的地下车库对地面已建建筑质量已造成损害,部分楼栋墙体开裂,房屋地基下沉将对主体结构的安全和稳定造成影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二是对听证会的召开程序存在异议,认为听证会应征求汇豪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申请后才能召开。三是是否可以通过建设地面立体车库解决车位不足问题。四是认为所开挖的地下车库区域为公共区域,权属应是小区住户所有,需征求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方可进行。五是认为汇豪小区开发商(广西桂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资不抵债且失信企业,不具备开挖地下车库的资格。
四、鉴于部分小区业主反馈的书面意见及11名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我局会同市住建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八步区政府认真研究后,建议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推进《方案》审批事宜,目前我局已将情况整理上报于市人民政府,下一步待确定相关工作推进方案后,我局将按程序全力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此件允许公开)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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