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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0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C类)

2021-08-04 09:30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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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鉴、莫世群、吴伟红、胡德珺、丁霞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扩大昭平县国土空间用地规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建设用地指标是自上而下分解的,由国家到地方逐级分解下达,目前国家、自治区尚未明确指标分配方案,因此贺州市级建设用地指标未能确定并向下分解,届时将充分考虑昭平县用地需求。

二、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指标体系要求,市级不只下达建设用地指标,还包括用水总量、耕地保有量、建设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林地保有量、人均城镇建设用地等约束性指标,因此需要综合考量昭平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战略发展需求及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程度,相应的资源本底条件都会影响到最终指标分解配置。基于上述情况,将从昭平县“三调”现状城镇用地规模、人口和产业目标重点园区和重大项目建设保障、水资源承载能力、农村居民点缩减潜力、耕地后备资源潜力、耕地占补可行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和土地集约节约要求、城市和园区发展品质和用地结构等方面进行内部研究测算,充分分析供需矛盾,为将来用地指标的分解提供参考依据。

三、从当前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导向传达预测,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建设用地指标分配跟具体落实项目尤其是“十四五”重大项目挂钩,即有明确项目名称、范围选址、投资意向或协议、相关前期工作,尤其是纳入国家、自治区级重大项目名录的,指标将有所侧重。为此,建议昭平县提前谋划,积极收集重大项目相关举证材料,尽量提升重点推进项目的级别,以产业链或者产业集群的方式进行申报,争取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自治区领导联系项目或对应自治区各部门重大专项规划,以确保争取指标的主动性。

四、建议昭平县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基数转换、城市体检评估、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基本农田核实整改等工作对未来建设用地指标和空间布局影响甚大,要扎实推进,准确定位目标和空间发展战略。二是加强相关工作的对接,做好协调统筹。充分掌握自治区、市级层面重要战略,国土空间规划做好响应,尤其是重要控制指标、管控底线、重大项目和政策引导方面。

(此件允许公开)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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