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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 第0066号提案的答复 (C类)

2021-09-18 16:40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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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朋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贺州城市更新行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在规划引领城市更新方面

我局精心组织编制规划,科学统筹引领我市城市更新,在现在编的《贺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中,提出了以下城市更新实施策略

一是结合城市功能定位与分区,有序开展城市更新实施工作。以国有低效存量产业用地更新和集体产业用地整治改造为重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对集中建设区外零散分布、效益低的工业用地实施减量腾退,退出后重点实施生态环境建设。集中建设区内的工业用地重点实施更新改造、转型升级,鼓励既有产业园区存量更新。

二是按照整体保护、人口减量、密度降低基本原则,推进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有机更新。建立内外联动机制,促进人口有序疏解,改善居民工作生活条件。

三是完善棚户区改造政策,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积极推进中心城区危旧房改造、简易楼拆迁、城中村边角地等的整治改造。全面开展城市城市棚户区普查工作,建立档案,制定整治更新计划。

四是统筹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有机更新。开展老旧

小区抗震加固、建筑节能改造、养老设施改造、无障碍设施补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增加停车位等工作,提升环境品质和公共服务能力。建立老旧小区日常管理维护长效机制,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化、社会化、精细化。

(二)在规划管控城市更新方面

对城市更新,我局注重做好规划管控,为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类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统筹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实现“多规合一”。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发文征集需报市人民政府批复的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由市住建局牵头编制的《贺州市城市更新总体规划(2021-2025)》已纳入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2021年第一批)。该编制目录已获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即将与市发改委联合发文印发实施。

(三)在城市土地利用管理方面

我局坚持“亩产论英雄”观念,加快推动资源利用方式从“重增量、铺摊子”转向“挖存量、调结构”。开展全域国有存量土地调查,摸清全市批而未供土地底数,根据土地“沉淀”历史原因因地制宜,采取“四个一批”措施加以处置(对批而未供用地,采取加快落实规划调整、加大征拆扫尾力度“推进一批”;加强土地推介、将边角地创新供应市政项目绿地、路网消化“供应一批”;对供而未用土地,因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通过重新约定开竣工期限、依法收回土地、置换用地方式“完善一批”;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通过征缴土地闲置费“处置一批”,实现成熟地块加快供地、制约地块加快盘活、闲置地块加快开工的良好局面)。2020年我市盘活存量土地3.12万亩,闲置土地数量减少控制在316.8亩,土地节约集约工作全区排名第二。2021年,自治区下达我市盘活存量任务1345公顷、增存挂钩消化批而未供土地任务303公顷、增存挂钩闲置土地任务5公顷,截止9月7日,全市盘活存量土地1194公顷,完成率88.77%;消化2009-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194公顷,完成率64.03%;消化闲置土地2.52公顷,完成率50.4%。在加大存量土地盘活的同时,我局大力改善低效用地,并加强土地供后监管,提高土地利用率。

二、存在问题

(一)供需矛盾突出。国家在新增用地指标分配方面逐年递减(“十四五”比“十三五” 递减10%,“十五五”比“十四五”再递减15%,减幅逐步增大),而我市是后发展城市,机场和航道、交通等各种基础设施短板有待补齐,且当前我市正在全力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用地需求量逐年加大,且持续保持高位。此外,自治区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中,在建设用地指标分解时给东融战略倾斜不足,城镇集中建设区规模受限,用地指标严重不足。

(二)管控越来越严。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一旦划定,将很难进行调整,影响城市更新。

(三)要求越来越高。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理念要求对资源生态保护“严起来”,而我市的资源粗放利用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土地资源闲置和低效利用问题仍然突出,存量土地4.49万亩,急需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盘活。

(四)政策变化影响大。受国家金融紧缩政策和房地产政策调整影响,资金筹措和房地产项目用地供应困难大。一方面是征拆资金筹措渠道变窄,我市财政薄弱,无法及时落实足额征拆资金,征拆资金紧缺。预测今年征拆资金缺口11.65亿元。另一方面是随着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控制房地产政策,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移民扶贫搬迁等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持谨慎态度,直接体现就是土地流拍现象明显增多,价格明显下降,严重影响我市土地出让收入。土地和资金这两大因素都直接制约我市城市更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一是加强与“十四五”规划的衔接,落实经济、社会、产业等发展目标和指标。与城市更新等专项规划做好紧密对接,确保专项规划的相关内容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中。二是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政策文件及技术规范新要求,在已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配合自治区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加快推进总报告、相关图纸图件的完善工作。

(二)创新方法全力攻坚征地拆迁。一方面是多渠道筹措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征地拆迁资金由意向业主筹集,先缴后返;或由市财政拨付,突击完成征收工作,尽快出让,回笼资金”的办法,筹集征拆资金,保障征拆资金需求并形成良性循环。另一方面是启动新一轮征拆攻坚战,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征拆工作方案,加大征拆工作力度,尽快形成一批可供“净地”。同时督促城区政策尽快落实产业发展用地,减少征拆阻力。

(三)多举措加大土地盘活供应力度。按照新一轮的城市规划,尽快落实存量地块的详细规划,完善土地供应前提要素。通过现场和网络、报刊等途径进行宣传,加大我市项目用地招商力度,压实园区管委和平台公司在土地出让工作中的责任。举办现场拍卖会,对商住用地进行现场拍卖,营造热烈气氛,提升出让土地的价值。加快土地审议频率,及时挂牌出让,为城市更新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四)做好土地供应后监管工作。一是加大对已供应的土地的动态巡查;二是密切与住建等相关业务部门联系,对发现存在不按供地文件要求用地的,及时通知土地使用权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涉及违法、违规等用地的,及时将有关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此件允许公开)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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