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结果公开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0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C类)

2022-02-19 11:05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邓忠耀、牟傲飞、吴强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争取将昭平县调整列入“十四五”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昭平县主体功能区调整为重点生态功能区问题

经对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目前初步认定昭平县主体功能区为重点生态功能区,但需待自然资源部的相关认定要求正式印发后再进一步审查明确。在此期间,建议昭平县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及国土空间开发适应性评价(简称“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和重要面积比例,生态保护红线占比,基本农田、农业“两区“划定比例等方面积极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对接,找出占比优势,把握主动权,满足自然资源部关于认定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相关要求。

二、关于将昭平县列入“十四五”重点生态功能区问题

市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贺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已在第七章“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开创区域协调发展新局面”的篇章中,明确赋予昭平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

三、关于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支持力度问题

待自治区正式明确昭平县主体功能区定位后,建议昭平县主动对接市级财政主管部门,争取上级部门给予更多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

(此件允许公开)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19日


文件下载: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