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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 第048号提案的答复 (B类)

2022-07-19 09:30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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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朝旺、陈振雄、岑俏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依规做好我市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关心关注,现就您提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林权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力度的问题

我局全力做好我市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积极向市人民政府汇报,争取支持,拟定的《贺州市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在根据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后呈报市人民政府。2020年10月28日,市人民政府以贺政办发〔2020〕55号印发实施该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明确了四个工作内容:一是全面完成林权档案资料移交;二是建立完善林权登记机制;三是统筹推进集体林地确权登记工作;四是开展林权登记数据整合。

(一)积极对接移交档案资料。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13号)的要求,各县(区)林业部门和不动产登记机构于2020年开始移交林权登记档案资料,共梳理存量林权类档案约27.86万份,除部分在乡镇保管外,大部分已完成移交。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林业部门的沟通对接,加快完成林权登记档案资料移交,并做好档案材料的分类入库工作。

(二)建立林权登记机制并开展工作。2020年,市本级和各县均建立起林权登记机制。一是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纳入不动产登记系统。二是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均在办证大厅设置林权类登记窗口受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三是严格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制定的《广西集体林地林权类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规程(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修订版)》开展权籍调查和登记,登记工作主要流程为:提出申请--登记机构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四是做好权籍调查与登记的衔接。目前权籍调查工作由城区林业部门组织开展,登记工作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为做好工作的衔接,我局组织人员对测绘成果和权籍调查材料采取抽检方式进行核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与城区林业部门、作业单位沟通对接,确保权籍调查成果符合不动产登记的要求。

(三)分解下达任务。根据自治区用三至五年时间全面完成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的工作部署,2021年3月,市人民政府于以《关于下达2021—2024年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任务的通知》,将任务下达给各县(区),由各县(区)分年度落实经费开展权籍调查后进行确权登记发证。据统计,我市任务量约1130万亩,按40—60元/亩的权籍调查费用测算,至少需经费4.5亿元。其中八步区1.46亿元,平桂区0.77亿元,钟山县0.48亿元,富川县0.28亿元,昭平县1.53亿元。截至2022年6月底,全市共落实经费1000万元,其中平桂区700万元,富川县100万元,昭平县200万元,八步区和钟山县均暂无法落实经费。根据各县(区)实际情况,对能落实经费的县(区)以项目整体推进和“急用先办”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对难以落实项目经费的县(区),采取“申请一宗、核对一宗、完善一宗”的方式,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扎实做好林权数据整合工作我市严格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发的《林权类登记数据整合成果汇交包标准》,对林权登记存量数据进行整理、核实和整合,形成林权登记属性、图形、档案等信息于一体的电子档案成果,并入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目前,全市共落实207万元资金用于林权数据整合,现阶段优先整合已发证或已抵押、流转的林权数据。现完成整合入库数据约10000宗,争取11月底前完成数据整合并汇交至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二、关于积极推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的问题

按照“边办理、边纠错、边整合”要求,我市采取有力举措积极推进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对原林权登记成果存在错误、程序不规范、档案不齐全、权属重叠等不符合登记要求的,通过开展补充权籍调查、完善相关手续和材料、引导当事人协商、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依规处理后再登记发证。经过补充权籍调查和完善相关材料,目前全市已颁发林权类不动产权证2430宗,涉及林地面积14.6115万亩。

三、关于全面履行林权登记职责的问题

2019年机构改革后,林权登记职责从林业部门划入自然资源部门。全市自然资源部门通过接收林权存量档案、开展数据整合、制定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设立林权登记窗口、开展日常登记等工作,积极履行林权登记职责,但在履行林权登记职责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进一步理顺。如:市本级的林权登记职责原由两城区承担,机构改革后,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但职能划转后,无编制和人员划转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中心由于人员不足,工作压力过大,业务运转不畅。又如:按照市人民政府印发的《贺州市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要求,市本级林权类不动产由两个城区政府负责落实经费开展权籍调查,八步区和平桂区政府又进一步明确仍由城区林业部门继续负责该项工作,由于城区林业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在职能上尚未完全理顺,在权籍调查工作上运转也不畅。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在人员编制方面得到支持,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同时,积极与城区政府、林业等有关部门进一步沟通协调,理顺林权登记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

(此件允许公开)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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