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金、吴伟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践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工作的关注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上级文件出台情况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涉及土地制度改革重大事项,关系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房地产平稳发展,影响重大,社会关注度高,从审慎推进改革的角度考虑,国家层面的指导意见还需进一步修改完善,暂未出台,导致自治区在研究制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意见时,缺乏上位政策依据,暂无法出台广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印发的《2022年广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2〕113号)提出“根据国家层面农地入市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广西实际,扎实推进广西农地入市实施意见的研究制定工作,确保国家指导意见出台后4个月内出台广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意见”的要求,明确了广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意见出台的时间。
二、我市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审慎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我局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为准确把握工作要求,选派人员参加了相关培训,现正在研究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同时,我局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政策制度设计、工作组织流程、供地计划制定、土地一级开发、增值收益分配、抵押融资和风险防控各个环节加强指导,推动各县(区)按照工作要求开展入市相关工作。
2021年,我局组织八步区申报入市先行县(区),同年8月八步区成功被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列为入市先行县名单,目前正在开展入市探索相关工作。2022年,我局指导八步区起草了《八步区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八步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暂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八步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八步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本管理收益分配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正在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调研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八步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先行探索工作,密切跟踪广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意见的进度和出台时间,做好八步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前期各项工作,在国家和自治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文件、广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意见出台后4个月内,出台我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方案。
(此件允许公开)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3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