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00475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印发 《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 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桂自然资规〔2025〕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09日 |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动办、税务局、金融监管分(支)局:
现将《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
2025年1月27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