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行业信用统一监督管理,强化自然资源社会信用信息运用,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和〈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指标体系〉的通知》《贺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结合贺州市实际情况,起草了《贺州市“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2月10日前提出宝贵意见,可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zschk@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贺州市“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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