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及国土资源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我局草拟了《贺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如对该稿有意见,请于2018年1月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地质环境科郭祖清同志处,电子邮箱hezhoudh@sina.com,联系电话5276393。逾期未反馈的,则视为无意见。
附件:《贺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贺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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