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优化营商环节的决策部署,提高土地节约集约水平,增强园区承载力,盘活园区土地资源,用灵活的产权制度激发创新活力,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结合贺州市实际情况,起草了《贺州市推行工业标准厂房分割及转移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4月26日前提出宝贵意见,可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zsbdc@gxj.gxhz.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贺州市推行工业标准厂房分割及转移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5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