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众:
为适应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我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最新文件精神及矿产资源勘查规范,我局对原贺州市国土资源局印发的《贺州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贺国土资〔2017〕22号)进行了修订,并形成《贺州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稿)》,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于2022年10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箱或书信形式反馈到我局矿保科,联系人:陈坚;电话:5685906;邮箱:hzskbk@163.com;地址:贺州大道403号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矿保科。
附件:1.贺州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2.贺州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修改说明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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