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了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开展对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参与我市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活动的参建单位进行信用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被评价单位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附件:2020年度贺州市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表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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