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自然资源局:
报来《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百富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会审的请示》(贺平自然资报〔2021〕95号)收悉。我局于2021年12月27日组织专家对《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百富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现你局已组织评定单位对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百富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经贺州市平桂区自然资源局、贺州市平桂区财政局以《关于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新元村等(3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等2个项目立项的批复》(贺平自然资函〔2020〕139号)批复立项,批复实施面积42.8314公顷,预计提质改造成水田面积42.8314公顷,总投资2188.4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涉及土地平整、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项目实施后,通过第三方技术单位进行面积复核,项目提质改造为水田面积37.1584公顷。
二、新增耕地认定情况
项目耕地质量等级由项目业主委托南宁尚农土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评定并出具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报告,评价结果为:实施前国家级利用等别9等旱地,实施后提质改造成国家级利用等别8等水田,水田面积为37.1584公顷。经审查组评审,认为该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报告基本符合《土地开垦项目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参考大纲)》的编制要求,基础资料详实,评价技术路线、评价方法合理、可行,评价结果准确,同意通过审查。
三、有关要求
你局要按有关要求做好新增耕地、工程设施等移交手续,进一步加强新增耕地的后期管护工作。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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