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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

2013-08-23 16:13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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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目标
    重点勘查钨、锡、金、银、铅、锌、稀土、石英岩、煤和高岭土等矿产,2005年前找到钨锡矿大型1处,中型3处、小型2处;金银矿中型2处,小型6处;铅锌矿中小型各1处;石英岩小型5~7处,高岭土矿小型1处。
    2005年矿石开采总量885万吨,比1999年矿石总量增长2.63倍,年均递增10.33%。其中水泥灰岩120万吨,饰面大理岩30万立方米(40-60万吨)、饰面花岗岩1.5万立方米(3万吨)、钨锡矿石28万吨(钨精矿2935吨、锡精矿885吨)、金银矿石11万吨(成品金635公斤、银精矿14吨)、铅锌矿石10万吨(铅精矿1980吨、锌精矿2100吨)、稀土矿石200万吨(氧化物3000吨)、铁矿石49万吨、石英岩20万吨、粘土140万吨、河砂70万吨、建筑石料100万吨、砂岩8万吨。其他(硫铁矿、锰矿、砷矿、钾长石、硅灰石)80万吨。
    钨锡铅锌等矿产采选综合回收率要求达到65%以上,煤矿和其他非金属矿产采区回采率要求达到75%,露天开采的砂石粘土回采率要求达到90%以上。
    2005年矿山总数比1999年底减少38.6%。
    全市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率达30%。原平桂矿务局珊瑚、新路、水岩坝等生态环境恢复试点矿区的恢复治理率达到50%以上。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一)开展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4个:
    (1)姑婆山、乌羊山花岗岩体内外接触带钨锡铅锌为主的矿产资源普查评价。本项目属国家地质大调查南岭项目中的一个子课题。
    (2)1∶25万贺州市幅区域地质调查,面积14033km2,其中贺州市面积约10298km2。
    (3)1∶5万大宁镇及里松镇两幅区域地质调查,面积935km2。
    (4)1∶25万贺州市幅区域重力调查,面积14033km2,其中贺州市面积约10298km2。
    (二)开展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11个:
    1、钟山县花山钨锡钼矿规划勘查区。
    2、钟山县红花稀土矿规划勘查区。
    3、钟山县回龙煤矿规划勘查区。
    4、贺州市八步区水岩坝钨、锡、铜、铅、锌、金、银矿规划勘查区。
    5、贺州市八步区里松稀土矿规划勘查区。
    6、贺州市八步区鹰扬关金、铜、铅、锌、铁、石英岩规划勘查区。
    7、贺州市八步区张公岭和龙水金、银、铅、锌矿规划勘查区。
    8、钟山县珊瑚钨、锡矿规划勘查区。
    9、贺州市八步区爱群金矿规划勘查区。
    10、昭平县仙殿顶高岭土规划勘查区。
    11、昭平县富裕—北陀镇金、铅、锌、石英岩规划勘查区。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
    允许开采金矿、银矿、水泥用灰岩、饰面大理岩、饰面花岗岩和建筑用砂、石、粘土等矿产资源,开采量视市场需求情况确定。钨、锡、离子型稀土矿为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产量要进行调控。根据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调控指标,锡精矿产量不得超过885吨(含金属量400吨)。钨矿按国家下达的配额进行开采。离子型稀土矿向国家争取配额指标后进行开采。铅锌矿和煤矿根据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产量实行调控,铅精矿产量1980吨(含金属量1000吨)、锌精矿产量2100吨(含金属量1100吨);煤矿按自治区有关行业生产政策决定是否生产。
    (二)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
    1、允许开采区:
    规划允许开采区11处:钟山县燕塘乡赶马冲饰面花岗岩允许开采区;钟山县花山乡西尾岭饰面花岗岩允许开采区;钟山县长布洞、大园岭、蒋家村等水泥用灰岩、粘土允许开采区;钟山县将军山大同鼓凹等饰面大理岩允许开采区;贺州市八步区清水塘硅灰石、里宁水泥用灰岩允许开采区;贺州市八步区黄田浩洞饰面花岗岩允许开采区;贺州市八步区桂岭陶瓷土允许开采区;贺州市八步区来泰山水泥灰岩允许开采区;昭平县巩桥石灰岩、白云岩允许开采区;昭平县金竹洲金矿允许开采区;贺州市八步区爱群金矿允许开采区。
    规划砂、石、粘土集中开采区140片,每片设置采矿权1-2个:八步区45片(粘土12片、建筑用灰岩26片、河砂7片),钟山县33片(粘土6片、建筑用灰岩14片、河砂13片),富川县28片(粘土9片、建筑用灰岩16片、河砂3片)、昭平县34片(粘土10片、建筑用石13片、河砂11片)。
    2、限制开采区11个:
    钟山县黄宝钨锡矿限制开采区;钟山县红花镇花山稀土矿限制开采区;富川县天堂岭、周家稀土及花岗岩限制开采区;富川县可达钨锡矿限制开采区;贺州市八步区里松稀土矿限制开采区;贺州市八步区水岩坝烂头山钨矿限制开采区;贺州市八步区白面山锡锌矿和砂锡矿限制开采区;贺州市芳林锰矿限制开采区;贺州市八步区张公岭中带金银及南带铅锌矿限制开采区;钟山县珊瑚长营岭坑口钨锡矿和金盆地锑矿限制开采区;贺州市大桂山钨矿限制开采区。
    3、禁止开采区:
    禁止开采区有西岭、姑婆山和滑水冲三处水源林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姑婆山、大桂山两处国家级森林公园和浮山、碧水岩、黄姚三处风景名胜区。贺州市内207、323国道、20161和20031省道、待建铁路和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
    禁止在耕地上开采粘土烧砖制瓦。保护岩溶洞穴,禁止开采其中的钟乳石。
四、矿产资源开发布局
    搞好优势矿产建材非金属和稀土矿的开发和深加工,构筑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合理有效地开发金属矿产,充分开发利用热矿泉。
五、矿业结构调整
    1、调整产业结构;
    2、调整企业组织结构;
    3、调整技术结构。
六、矿产资源开采准入条件
    开办(包括扩建、改建)矿山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产业政策的规定,符合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本规划的要求。申办贺州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权限内的采矿证,申请单位或个人必须拥有经批准的可供矿山建设用的勘查报告和矿山设计,设计的开采规模要与矿区的资源储量相适应,不得小于自治区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附表11);设计的“三率”指标要达到本规划的要求;开采设计中要有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和措施,并经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审查同意;要有环境保护等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意见,要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资料,以及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的证明。申请开采零星分散的小矿体和只能用作普通建材的砂石粘土,可不作开采设计,但必须要有包含安全生产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开采方案。
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1、重点抓好原平桂矿务局三个老矿区、西湾煤矿和将军山大理石矿区的生态环境建设试点工作,建立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区;探索生态环境治理模式,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应用,全面推进其它矿区环境建设工作。
    2、上述重点矿山和一般矿山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实施,按原贺州地区环保局、贺州地区地矿局于2000年编写的《贺州地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进行。
    3、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治理目标明确,方法得当,责任到位,经费落实,齐抓共管,扎扎实实搞好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4、对不同的治理对象,采用不同的治理方法。有的将废石碴进行综合利用,循环使用废水;有的进行土地复垦,开发生态农业,种植果树或经济林木。
    5、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坚持国家、地方、企业、个人一起上,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按照“谁治理、谁收益”的原则,积极探索土地复垦的补偿制度。
    6、新建矿山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监督管理,防止新污染源破坏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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