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矿政管理 > 采矿权信息公示
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成文日期:2023年08月07日
标  题:采矿权人列入异常名录决定书(昭平县富罗镇华安石英矿)
发文字号:贺自然资采异字〔2023〕8号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7日

采矿权人列入异常名录决定书(昭平县富罗镇华安石英矿)

2023-08-07 11:18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昭平县富罗镇华安石英矿:

2023年7月12日,我局矿业权综合实地核查组对你单位所属的昭平县富罗镇华安石英矿(采矿许可证号C4511212010087130073704、有效期限2021年11月19日至2023年11月19日)开展2023年度矿业权综合实地核查,发现你单位存在未能提供2022年度采矿权使用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缴纳预存凭证;土地复垦保证金缴纳额度不足;矿山地质环境破坏较为严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滞后;办公区一端存在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的问题。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2015〕6号)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以及矿业权公示信息核查工作细则第一项第二款第1条、第9条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将你单位列入采矿权人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请你单位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对上述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20日内向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也可向贺州市人民政府或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