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8月07日 |
标 题:采矿权人列入异常名录决定书(钟山新百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
发文字号:贺自然资采异字〔2023〕6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7日 |
钟山新百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经我局矿业权综合实地核查组于2023年5月16日对你公司所属的贺州市钟山县燕塘镇三宝山南段花岗岩矿(采矿许可证号C4511002022037160153374、有效期限2022年3月18日至2032年3月18日)开展2023年度矿业权综合实地核查,发现你公司存在未能提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预存凭证与土地复垦保证金缴纳凭证,以及矿山开拓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不符的问题。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2015〕6号)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以及矿业权公示信息核查工作细则第一项第二款第1条、第5条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将你公司列入采矿权人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请你公司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对上述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20日内向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也可向贺州市人民政府或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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