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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大岭古大理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文字号:HZZR2023矿挂字2号发布日期:2023年06月30日

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大岭古大理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3-06-30 17:44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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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砂石土类矿产“净采矿权”出让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74号)和《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推进“净采矿权”出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贺政办发〔2022〕48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大岭古大理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贺政函〔2023〕17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大岭古大理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桂自然资函〔2023〕1605号)要求,制定《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大岭古大理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方案》。受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以下1个矿区的采矿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及开采要求

(一)矿山名称: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大岭古大理岩矿。

(二)矿山地理位置: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下排村。

(三)矿区范围坐标、面积及开采标高。

拐点编号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X坐标

Y坐标

1

2715055.05

37551304.08

2

2714942.77

37551204.81

3

2714822.88

37551115.40

4

2714334.05

37551017.14

5

2714237.28

37551068.72

6

2714187.18

37551191.89

7

2714197.50

37551321.12

8

2714128.09

37551456.35

9

2714140.52

37551544.23

10

2714230.34

37551545.13

11

2714238.10

37551674.25

12

2714332.10

37551677.35

13

2714337.09

37551739.82

14

2714298.18

37551858.17

15

2714509.92

37551878.71

16

2714868.21

37551884.20

17

2714844.66

37551822.92

18

2714875.16

37551718.15

19

2715033.74

37551532.28

20

2715033.12

37551442.79

矿区面积:0.5908平方公里

开采标高:+315.9米~+140.0米。

(四)开采矿种:大理岩。

(五)产品方案:重质碳酸钙用大理岩、黑色冶金熔剂用大理岩。

(六)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七)资源储量:经估算,截止2023年3月8日,矿区累计查明大理岩矿(推断+控制)资源量为8185.79万吨(3020.59万m3),其中重质碳酸钙用大理岩(推断+控制)资源量为2458.31万吨(907.13万m3),黑色冶金熔剂用大理岩(推断+控制)资源量为5727.48万吨(2113.46万m3)。

设计可利用量:重质碳酸钙用大理岩2439.47万吨,黑色冶金熔剂用大理岩5460.98万吨。

设计可采资源量:重钙用大理岩矿2317.50万吨,黑色冶金熔剂用大理岩矿设计可采资源量5187.93万吨。

(八)生产规模:269万吨/年(其中重质碳酸钙用大理岩矿为84万吨/年,黑色冶金熔剂用大理岩矿为185万吨/年)。

(九)出让年限:30年(已含2年基建期)。

(十)相关费用:1.挂牌起始价:13980万元(不设置底价),本次挂牌出让仅对挂牌出让起始价进行竞价。2.矿山出让前期工作费用(包括总体方案编制评审费、环评报告编制评审费、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费、山场租赁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租地及补偿工作协调费用等)不参与竞价。

(十一)竞买保证金及加价幅度:竞买保证金:2796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十二)矿山出让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1.已完成《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大岭古大理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编制和审查、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

2.已完成矿区范围内886.2亩土地租赁并签订了租赁协议,租期为20年。租赁到期后,由平桂区人民政府协调采矿权人解决后续矿山用地问题。

3.已统计矿区范围内的地面附着物和坟墓迁移等相关补偿费用,并签订了补偿协议。

(十三)矿山出让前期工作费用情况:

1.《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大岭古大理岩矿详查实施方案》与《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大岭古大理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的编制审查费用、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费用共计213.69万元,已由贺州市财政资金垫付,竞得人须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至贺州市财政局指定账户。

2.租地及补偿工作协调费用按每亩5000元计费,共计443万元,《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大岭古大理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审查费用3万元,两项费用总计446万元,已由平桂区财政资金垫付,竞得人须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至平桂区财政局指定账户。

3.矿区红线范围内土地租赁费按前1-3年租地每年每亩租金1500元,每隔3年增长7%计费,地面附着物及坟墓迁移一次性补偿费共计350万元,由竞得人与平桂区黄田镇人民政府完成山场租赁、地面附着物补偿等协议主体变更后,按相关协议要求支付。

(十四)交易服务费由竞得者按规定另行缴交。

二、出让人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三、出让方式

本期采矿权出让为“净采矿权”,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 进行互联网上交易。本次公开挂牌出让不设底价,以最高报价者且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的,挂牌成交

四、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公司、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五、网上挂牌相关时间及要求

(一)挂牌公告时间

自2023年6月30日起至2023年7月27日止。

(二)提交竞买申请时间

自2023年7月28日00时00分起至2023年8月10日18时00分止。

(三)挂牌报价时间

自2023年7月28日00时00分起至2023年8月11日上午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

(四)挂牌截止时间

2023年8月11日上午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

(五)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年8月10日18时00分。  

(六)限时竞价询问时间如报价人数达到两人或两人以上,将在挂牌截止2023811日上午1000分进入4分钟的限时竞价询问期(竞买申请人须在挂牌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方可获得网上限时竞价询问资格)

注:以上的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进入系统网上限时竞价阶段。

(二)竞买人须于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10日凭数字证书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3年8月10日(报名截止日)18时00分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不收取现金)汇入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竞买保证金账户或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详见第八条)(以到账时间为准)。

(三)采矿权具体信息详见本期公开挂牌出让文件,意向竞买人办理数字证书后可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自行下载。

(四)数字证书办理咨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http://www.gxca.com.cn)。客服热线:400-0771-110。

1.意向竞买人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 进行用户注册。

2.意向竞买人通过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了解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办理CA数字证书。

3.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系统完善业务类型注册。

4.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系统进行报名。

(五)查询网址

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www.mnr.gov.cn)、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hz.dnr.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贺州日报。

七、竞买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450501647402092222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城东支行

八、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

竞买申请人对本公告、须知和出让采矿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申请报名前以书面形式送达交易中心或出让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网上申请,即视为对本公告和出让采矿权现状无异议,对挂牌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愿意受其约束;若网上提交申请前未实地踏勘的,竞买申请人不得以不清楚采矿权现状或该采矿权存在瑕疵为由对成交结果及因此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需对自己在挂牌活动中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九、公共资源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1.竞买人虽未被列入惩戒名单,但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自然人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单。

2.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自然人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单。

(1)逾期或拒绝签订《贺州市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2)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

(3)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4)在矿业权挂牌活动中存在的恶性竞争、恶意串标情形的、存在两次以上(含两次)取得矿业权竞买资格后,不按时参加挂牌活动的竞买人、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将上缴国库,不予以退还,三年内禁止其参加贺州市矿业权交易平台组织的矿业权挂牌活动。

十、风险与其他提示

(一)标的瑕疵的影响。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矿石质量与开采技术条件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异,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二)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及国家其他部门规划调整的影响。

(三)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绿色矿山建设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的限制。

(四)受让人在申请采矿权时,必须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资源开发利用、环保、安全等条件。

(五)不可抗力的影响。

十一、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和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拥有解释权。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和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期公告和文件做出的修改与补充,与原公告和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原公告和文件不一致的,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出让人: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邮  编:542899

联系人:陈代佳,电  话:0774-5685568

委托代理机构: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投集团)五楼。

邮  编:542899

联系人:何堂春

电  话:0774—5268002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74—5268001

数字证书办理联系人:侯红彬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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