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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建立健全“考、建、管、制”长效机制 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2021-01-14 16:56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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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土地问题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过去一年贺州市建立健全“考、建、管、制”长效机制,全力以赴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牢牢守住15.8980万公顷耕地保护红线。

一是“考”,以指标量化制评分考核耕地保护工作。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把耕地保护目标纳入县(区)年度绩效考核,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并逐级分解下达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将耕地保护责任与任务压紧压实、落实到位。印发实施《贺州市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确保了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5.8980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13.6090万公顷。据自治区最新通报,贺州市2019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全区排名第一,耕地保护工作成绩突出,并获得自治区奖励20公顷年度新增建设计划指标,

二是“建”,深挖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建立耕地储备库。为确保耕地占补平衡,贺州从挖潜资源、开发增量入手,加大土地开垦、提质改造、增减挂钩项目等工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地块,组织申报项目立项实施,规划开垦出更多的耕地特别是水田,建好耕地储备库。据统计,2020年贺州市验收入库补充耕地186.8公顷,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的373.56%。入库耕地提质改造254.2公顷。33个增减挂钩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三是“管”,强化项目审批管控保护耕地。严把建设项目入口关,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在项目选址时要求项目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将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作为项目选址的重要前提条件,采取工程技术等有效手段优化选址,切实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对于重大建设项目、生态建设项目、属线性工程的重大建设项目等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在选址时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下,严格按程序上报国务院审批,按照“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严格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同时,加大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力度,对闲置浪费、批而未供等低效用地进行盘活利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2020年全市共计盘活存量土地2084公顷,化解批而未供土地累计302公顷。

四是“制”,强化监督监管遏制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按照“市级为主导、县(区)为主体、乡镇为基础”的原则,落实动态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和责任制度,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人员包干到位和巡察责任到位,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以卫片执法检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行动为契机,及时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进行通报和查处。据统计,2020年前三季度卫片执法检查整治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98宗,已整治(2020年7月3日后)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42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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