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7月1日,市自然资源局召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集中学习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孝清、潘照庆,三级调研员伍宏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姚富兴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于2025年7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矿产资源法自1986年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大修,对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本次集中学习阐释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入解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全面推进竞争性方式出让矿业权、将物权登记与勘查开采许可相分离、实行探矿采矿“直通车”制度、特别注重对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对矿业用地作出专门规定、建立矿区生态修复制度、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明确矿产资源督察的法律地位、完善矿产资源压覆管理等十大亮点。
此次集中学习,有效增强了干部职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升了干部职工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理解与运用能力,为推动全市矿业领域依法治理和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局矿权科、矿保科、审批办、执法科、耕保科、权益科、法规科相关负责人参加集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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