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贺州市新增自治区级产业园区工业项目“标准地”14宗,自治区级产业园区工业项目按“标准地”供地的比例达到93.33%。
“标准地”是指在完成区域评估的基础上,明确固定资产投资、开发强度、亩均税收等约束性指标后出让的建设用地,而“标准地”出让,即带着“标准”出让土地,是一种能够为企业降低用地成本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土地出让模式。
近年来,贺州市有序推进“标准地”改革,以推行“标准地+用地清单制”、探索“标准地+拿地即开工”、推行“标准地+统一监管体系”为抓手,全力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钟山县祥龙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建设为例,该项目于2024年2月7日成交确认,2月19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月16日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同日钟山县祥龙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开工建设,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提前了整整184天,目前建筑主体工程已完成建筑总量的三分之二,预计可以提前竣工,按时投产。
下一步,贺州市将持续发力“放管服”,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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