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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召开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问题整改推进会

2024-03-07 17:51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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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贺州市召开全市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问题整改整治工作推进会,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卢成军主持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听取了各县(区)对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问题排查情况及整改工作计划;通报了全市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问题整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一步整改整治工作作了研究部署。

会议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扛起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整改的政治责任。各县(区)要立即组织专题研究,迅速部署开展具体整改工作,切实扛起耕地保护的政治责任压实主体责任,分类推进问题整改整治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协调自然资源、财政、水利等部门共同参与整改整治工作,形成合力工作要逐个项目制定倒排工期计划实行“销号制”管理,确保5月31日前全面完成整改整治工作三要加强工作督导。工作专班派出督导组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各县(区)进行专项督导,对整改进展取得显著成效的县(区)给予通报表扬,对整改整治进展缓慢、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县(区),要予以专项通报;对弄虚作假、整治不力问题突出的县(区),将进行约谈或公开曝光;对发现违法违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四要持续深化整改整治。对于各县(区)未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整改整治任务或者需要持续整改整治的问题,要建立督办整改清单,持续跟踪督办直至整改整治任务全部销号。要严格旱改水项目的入库审核加强项目区水生农作物的种植引导。五要科学统筹,健全完善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各县(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长效机制,避免出现类似问题反复出现。在整改整治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农作物种植规律,稳妥审慎推进,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同时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舆情管控,避免出现负面影响。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赖庆文;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联系自然资源工作的副主任;市自然资源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耕地保护股、整治中心业务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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