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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

2024-02-23 18:33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邱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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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贺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规划》是贺州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批复要求,《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着眼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着力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绿色后花园、长寿宜居的生态城市。

批复明确,要强化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贺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2.3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4.7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918.1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16.50亿立方米。

下一步,我市将加快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批,高水平高质量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全面构建贺州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加快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绿色后花园、长寿宜居的生态城市提供空间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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