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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贺州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验收办法(修订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2022-10-08 11:05     来源:生态修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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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我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验收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及技术规范,我局对原贺州市国土资源局印发的《贺州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验收办法(试行)》(贺国土资规〔2018〕1号)进行了修订,并形成《贺州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验收办法》(修订稿),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于2022年10月14日前,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箱或书信形式反馈到我局生态修复科,联系人:郭祖清;电话:5685519;邮箱:hzstxfk@163.com;地址:贺州大道403号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附件:1.《贺州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验收办法》(修订稿)、2.《贺州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收办法》(修订稿)修改说明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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