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贺州市平桂区水口镇水口村七冲组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组织终验的请示》(贺自然资报〔2021〕9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自治区专项资金地质灾害治理任务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19〕247号)下达治理资金50万元治理平桂区水口镇水口村七冲组滑坡。你局委托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广西总队编制的《贺州市平桂区水口镇水口村七冲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预算工程总投资53.5135万元。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桂国土资发〔2011〕115号)第十七条,我局组织专家对勘查设计进行了审查。经财政投资评审,工程总投资小于50万元,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桂国土资发〔2011〕115号)第二十九条,由你局组织终验收。原设计工程量及设计变更工程量已经审计定案,对设计变更措施我局予以追认。请你局加强对工程质量的查验,确保治理工程合格并发挥设计预期的防护作用。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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